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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法律热点解读

                                         陈闯创律师

    好,可以开始了。你来个开场白吧。我看不到咱们在现场有多少人,不需要是吧?现场是直播,没事,我不需要看了。我大概就是这样讲吧。现在7点10分了,我就讲20分钟,然后半个小时就开放提问,现场的可以提问,网上的提问谁念给我,待会儿,还是我自己看。现在直播已经开始了,陈瑜你自己来吧,就本期话题说一下,然后这期讲的内容说一下。OK,好,也很简单。

    我们知道两个月前,拜登总统发布了南部边境的封关令。大体意思上就是说,除非在南部边境线上,非法越境人数每天少于1500次,否则就取消南部边境越境者的庇护申请,甚至封闭整个的边境和海关。那么这两个多月来,这个规则起了多大的作用?目前在这种边境新政策之下,现状是怎么样子的?那些新进来的人发生了什么事?包括在边境线上的情况,后续送到移民间里,接着释放,整个过程起了多大的变化?这两个月来,尤其是一个多月来,包括我们接触到的咨询,也明显关注到这方面。我也知道有些网上的朋友也对这些事情关注,所以我们今天的话题就是讲,拜登总统6月份边境新政策之后,当前在边境的现状是什么样子?

   首先,我介绍一下这个6月封关令。它最主要的是一个限制申请庇护的措施。它的意思是,只要南部边境线上,非法越境的人数每天维持在1500人以下,如果高于这个数字,那么从南部边境越境的人都不能申请庇护了,只能申请H或者暂缓递解。然而,暂缓递解的法律标准本来就很高,本来就很难申请。所以这个命令起了很大的影响。

   我们看到目前这两个月来的数据,确实反映了政策的影响。这个政策实施之前,移民局边检每个月逮捕的人数较高。比如去年9月,边境线上的逮捕人数接近22万,而今年7月,数据只有5万6000多,平均一天1800多。这比去年9月的高峰时期减少了很多。相比去年同期,7月的情况减少了超过一半。至于中国人,7月份在边境上被抓的只有1800多,数据大幅下降。

    不仅仅是南部边境越境的人数急剧下降,这相应带来的一些变化。美国多个与移民局相关的部门,像是边检CBP 、关押中心(由IS负责)、恐惧面谈(由USCIS负责)和移民法庭,都对新进入美国的人的处理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以前,从2019年底至2023年这三年多的时间里,被称为“移民潮”,移民局和边检部门大部分情况下会直接释放进来的人,并给他们发一个上庭通知,告知他们去移民法庭寻求留美的合法理由。CBP、IS、USCIS这些部门并不直接介入,他们只是将案件转给移民法庭处理,而当事人通常会被释放,关联时间也很短。

    然而,6月之后,由于进入美国的人数急剧下降,这些部门的人员和资源得以支持他们通过正常法律程序处理越境者。例如,在7月,边境遭遇了约5万6千人的非法越境,约有一半的人被送进了加速快速遣返程序(exploited removal)。这一程序的含义是,如果进入这个程序的人员没有向移民局表达害怕回国遭受迫害的理由,并且无法证明自己进入美国的合法性,甚至没有有效证件,那么移民局(ICE)可以直接将其遣返。

    但如果在快速遣返程序中,当事人表示害怕返回自己国家,且因政治观点、宗教、民族、国籍或特殊群体身份而可能面临迫害,那么ICE必须将此类案件转交处理。

    USCICE去进行可信恐惧面谈(Critical Fear Interview)。这个恐惧面谈实际上是通过电话进行的,这取决于你关在哪个地方的移民监。因为美国有11个移民办公室和庇护办公室,靠近的庇护办公室的官员会直接打电话到ICE,然后到移民监与当事人进行可信恐惧面谈。这个过程非常迅速。如果可信恐惧面谈通过,当前大多数情况下会主动放人,允许当事人到移民法庭申请庇护。

    如果当事人在可信恐惧面谈中未通过,我们知道中国大部分人的通过率还是挺高的,可能性依然很大。但如果没有通过,依然有一次上诉的机会。这个上诉时间非常短,移民法官会很快审查上次可信恐惧面谈的负面结果,要么维持,要么逆转。逆转的比例已经非常低了。

    所以,如果当事人在移民监没有及时找代理人或律师咨询,可能会浪费宝贵的时间。实际上,过去一年多来,多个在中国受到严重迫害的政治犯,甚至带着判刑文件进入美国移民监,但在回答问题时未能如实回答,导致可信恐惧面谈没有通过。幸运的是,他们有确凿证据,最终通过了复审,重新开辟了这条极其困难的道路。

    讲到一些数据,拜登总统的封关令是今年6月发布的。封关令之前的四个月,美国的移民USCICE每个月接到的筛查数量很高,最高时接近两万,一般情况下也能有一万七。到了6到7月,可信恐惧面谈的数据急剧下降,6月只有7100个,7月降到1900个。待会儿我会讲这个数据对中国人的影响。

    也就是说,只要拜登总统的命令仍然维持,越境人数仍处于低水平,尽管1800人的水平较低,但并没有低到他要开关的目标——1500人以下。因此,目前对于中国人越境的最大可能性是什么呢?首先,必须主动向移民官表明,移民官是不会主动理会那些只是等待的人。

    这个很可能就直接把你下递解令了。但如果你主动表达说你害怕回到中国,基于政治观点、宗教、民族、国籍、特殊军队,害怕受到迫害,那么这时候ICE(移民和海关执法局)就会把你转介给USCIS(移民和公民服务局)。由那边的庇护官对你进行筛查。所谓筛查的主要是可信恐惧面谈,但对于那些以前有过递解令又离开美国再回来的当事人,就叫合理恐惧面谈(reasonable fear)。

    但另一个程序上还是比较接近的,只有在目前这种情况之下,当中国人约定后,他被抽到或者自己提出以后,获得可信恐惧面谈的概率大大增加。因为目前简单来说,移民局有人手去面谈,也有床位去关人。对于中国及越境的这些当事人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话题。因为这不像以前那样,像19年底到23年底那段时间,大部分人在移民监里面是没有进行过恐惧面谈的,只有少数被抽到的人会进行。

    一般情况下,移民局人员(无论是海关人员还是移民局ICE人员)会直接发一个上庭通知,让你上庭。但现在,过去两个月内新入境的中国人大部分是没有这个机会的。大部分人经过的程序是,向移民局的人员表达害怕回去的想法,然后ICE人员就会把你介绍给USCIS,USCIS的人会通过电话进行恐惧面谈。如果你有律师在场,ICE人员会问你是否要求律师也参加面谈。其实这很简单,只需打个电话。如果你不要求律师参加,那就当天进行面谈。如果ICE人员决定给你面谈,通常结果会很快,两三天内就会有结果。如果不给你面谈,那你可以有一次机会去上诉。

     如果你的恐惧面谈通过了,大部分人会被USCIS直接发一个上庭通知,让你去上庭。说到这个决定后,ICE负责关押你的移民局人员会把你放出来,除非你有不好的记录,例如曾经有过犯罪记录,或者以前有过非法入境的历史。如果你被放出来,你就需要到指定地点向ICE报到,然后在报到后,你的案件才会正式交给移民法庭。

    然后再移民法庭去交你的庇护申请。这个时候才算开始这个庇护申请程序。但是如果这个越境者的当事人,关到移民监以后,或者说在CBP被关押的时候,他不去主动表达害怕回到中国,那这个时候,按照这个快速递解程序,移民局的人就可以直接给你发一个递解令。有些人糊里糊涂地在里面关了一段时间,自己也不表达,移民局也没去找他,他就一直关在那个地方,这就很可惜了。

     最后,在本期直播结束之前,我再给大家介绍一下目前拜登总统令的法律状态。美国的法律体系中,最高级别的是宪法。宪法基本上是非常困难的,大家知道,这两百多年了,到现在为止,美国宪法的修正案总共也才二十几条。其次就是国会通过的法律。按照美国的要求,国会两院必须完全一致通过一个法案之后,交给总统来签署。如果总统否决了国会的法案,国会可以通过三分之二的两院否决权,来推翻总统的否决。如果没有达到      

      这一要求,那就被否决了。如果两院否决了总统的否决,那么那个法案还是通过了。这是第二等级的法律。

     与此平行的,还有参议院批准、总统签字的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如果这个条约中已经明确说好,要在美国有法律效力,那就是第二类。第三类则是总统令。像6月3号的封关令,其实就是拜登总统发布的。在美国,总统令甚至包括法律,都要接受合法性挑战。

拜登总统发布这个总统令之后,6月3号发布的几天内,美国就有几个非常有名的民权组织,其中最有名的一个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他们就在华盛顿特区的联邦法院提起了诉讼,声称拜登的法律不合规。幸运的是,按照美国的程序,提起诉讼后,总统令并不会自动失效或不执行。至少在这两个月内,DC法院正在审理这个案件,目前总统令依然在执行。

      不久前,美国司法部作为被告,拜登总统被告之后,向首个律师发布了相关信息。就是向法院递交了一个文件,详细介绍了说这个拜登总统令的发布之后,目前的边境线上的隐秘现状,并且预计了如果这个拜登总统令被撤销,那么在边境线上执行会有哪些效果。这个司法部的文书中有很多蛮有意思的事情,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以前,在这个拜登总统的总统命令之前,越境的这些人说,朋友们,其实如果有过类似经历,应该也知道,移民局的人会主动向你提供一个表格,询问你是否害怕会遭受迫害。这个时候,他们需要填写一个基本的表格,光填写表格就要花上很多时间。如果没有翻译,再找到翻译,像那些中南美洲的国家,很多人是土著,光找到翻译就很难。

    但是现在,拜登总统的这个总统令大大加速了简化了这个快速遣返的处理程序。按照现在的要求,除非这个越境者自己表现出害怕回去,他表达了想要在美国申请庇护,表达了对回到母国后遭受酷刑或者迫害的恐惧,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移民局才需要把越境者转交给USCS进行可信恐惧面谈。

    那么现在呢,过去,USCS每天就有将近300个庇护官专门负责这个可信恐惧面谈。那么USCS总共有多少人呢?USCS总共只有470个左右的庇护官,外加临时调配的一些可以进行可信恐惧面谈的160多个人。

     这也就是说,在之前的情况下,USCS负责签证进入的人,或者走线没有被抓的朋友,他们主动提交庇护申请。USCS有一半的庇护官员之前被调派到南部边境,负责南部边境那些越境者的可信恐惧面谈,接近一半。

    所以在目前这两个月,USCS大大减少了对可信恐惧面谈的处理,反而导致了一个意外的结果。我们在最近两个月看到,刚刚从美国进来,或者是持签证进入并在美国待了一段时间,主动提交庇护申请的人,他们被抽到进行庇护面谈的比例大幅上升。之前,这个比例可能是1%。

     或者是这个,2%的比例,现在甚至可以说有1/10更高了。就是因为当南部边境的越境者人数减少的时候,USCS这个部门就不需要投入那么多的庇护官来处理签证进来的这些人数。这些USCS就有更多的庇护官来负责像签证进来的人的庇护审计。所以,这也大大加快了对于合法进来美国的朋友们来说,想在移民局申请庇护的速度。

     在司法部提交的美国自由联盟反对拜登总统令的案件中,司法部的美国政府律师专门解释了这一点:如果减少南部边境的越境者,那么这对目前USCS需要处理的正常的庇护审计有利。因为目前USCS的庇护案件已经积压了将近120万。在过去一年(2023年),他们处理的主动庇护审计不到5万个。一个很大的原因是USCS的人手被调回处理南部边境的案子。

     如果拜登总统的封关令仍然得到执行,USCS可以调回本来用在南部边境上的人员,来处理庇护申请。至少可以说,每年USCS处理的庇护案件可以翻倍,达到10万是没问的。当然,按照他们目前积压的120万件案件,可能光处理老案子就需要10年,时间还很长。

     南部边境线是否能维持目前这两个月以来的较低水平,这个我们还很难说。好吧,我今天的直播就讲到这里,看一看大家在场的朋友或者网上的朋友们有什么疑问,关于从南部边境线进来之后的一些事情的处理,包括保释、上庭、恐惧面谈等,都可以提问。

好吧,有请主持人。

(主持人)

你先回答网上的问题。

好的,陈老师,那您先来回答一些网上的问题吧。首先,第一个问题是,或者是这个,2%的比例,现在甚至可以说有1/10更高了。就是因为当南部边境的越境者人数减少的时候,USCS这个部门就不需要投入那么多的庇护官来处理签证进来的这些人数。这些USCS就有更多的庇护官来负责像签证进来的人的庇护审计。所以,这大大加快了对于合法进来美国的朋友们来说,想在移民局申请庇护的速度。

     讲讲刚刚开始实行的拜登的就地假释,这个特赦令是怎么回事,目前什么情况,接下来会怎么样。然后第二个话题呢,我们就讲如果当选之后川普的移民政策会是什么样子。呃,第三个就是和这个关联的,因为我们刚才讲了前两个话题分别是现任总统和下一任可能的总统,那么这个大选就是来决定谁会当总统。现在没有身份的刚来到美国这些朋友,或者说来美国时间拿得比较长,还没有拿到身份的朋友,他们在大选时可以做什么,啊, 还有不能做什么。这个我想这个还是争论比较激烈的。我们今天就谈这三个题目。然后在大概半小时之后,我们会开放现场和网络的观众们的提问。好,OK,现在就开始。

      首先讲一下拜登总统的这个就地特赦,就地假释啊,英文词是parole in place。呃,首先说这个parole假释是什么意思。在美国一般的假释,它是一个形式意义上的,就是说这个人定了罪了,但是他不用坐牢,我们可以把他放出来,放出来呢,他当然满足一些条件了,一个最简单的比方说要宵禁,晚上几点钟不能出去,不能持枪,不能吸毒,反正各类的要定期报告。那么在移民法意义上,parole并不是这个,虽然它是借用的,新法意义上这个parole,它的parole是指:你人虽然进来了,在美国法律意义上你已经进来了美国,但是法律意义上并没有接纳你进美国。这个就有区别了。

      就是最知名的这个,新闻中出现的这个parole的例子进来的,admission这种入境合法入境,就是美国已经接纳你入境。一般的情况就是你持签证非常简单,你在美国国务院的驻外领事馆已经拿到了签证,然后又来到了美国的海关,然后向海关申请入境。注意这是两个部分。发签证的是国务院,到海关审查你能否入境的是海关,不同的方式,那你就是这样合法入境进来了。那么parole是怎么个形式呢,就是说你这种情况特殊,国务院呢因为有一个这个不受审查的权利。

    他决定是否给予在国外的那些想来美国的人申请签证的机会,是否给他签证,完全由他决定。如果他想给,就给;如果不想给,就不给。当然,最大的原因是,如果怀疑你有犯罪记录,或者有其他原因,比如撒谎等,这个决定是无法推翻的,也不能上诉。

    类似的事情发生过一次。当川普总统在任时,有一支阿富汗女子奥林匹克队,准备来美国参加一个信息奥林匹克竞赛。这支队伍在美国驻阿富汗的大使馆申请签证时却被拒绝了。其实这个原因并不难理解,因为很多阿富汗人想来美国,而美国签证官担心这些女生来到美国后不愿离开。

    当这个新闻一曝光,舆论一片哗然。华人媒体表示,美国在阿富汗打了那么多年,自己一直吹嘘在那里的巨大贡献,尤其是声称美国支持阿富汗的民主建设,允许女性上学。那么,作为阿富汗民主建设成果的代表,这支女子队伍却被美国拒签,这让人感到不解。然而,对不起,这个决定是无法推翻的。

     为了应对这一情况,川普总统下令美国的移民局采取行动。移民局可以发出一个预先入境许可(advanced parole),即允许这些人提前进入美国,虽然这在法律上并不等同于正式入境。

     这个法律术语“pro”其实是一个总统专有的权利。移民局负责执行这个权利,而这个权利是由总统授予国土安全部,由国土安全部下属的移民局执行。

     类似的假释政策最早出现在2007年,当时小布什总统在任,他批准了一项针对那些为美军服务的外籍配偶的政策。如果这些配偶是非法入境的,通常无法在美国获得身份,但小布什总统批准了这一假释,允许他们在美国调整身份,获取绿卡。

      而拜登总统在2024年6月17日公布的假释政策则范围更广。他不要求申请人配偶是否为美国公民,而是加了一些时间条件,要求申请人已经在美国连续居住了10年,并且在总统发布特赦令之前已与美国公民结婚。这项命令并不会创造任何新的情况,或让总统发布新的命令。

      然后我采取了什么措施来享受这个优惠?不可能。你必须是在总统发布这个命令之前就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你在美国已经待了10年;二是你在2024年6月17日之前已经与美国公民结婚。之后再与美国公民结婚是没有用的。或者说,即使你与美国公民结婚,但如果在美国的时间不够长,不满10年,也不行。

      那么这个特赦,称为就地假释。为什么我们可以说它符合重大的公共利益呢?因为你想,这个人已经在美国待了10年,且已经与美国公民结婚。而且很可能他还有配偶,甚至可能有子女——要么是他亲生的子女,要么是他早先带来的子女。如果这个非法入境者自己有子女并带到了美国,结婚后,孩子就成了美国公民的养子或养女。这些孩子如果和家人一起通过特赦或假释留在美国,就可以调整身份。首先是申请假释,然后再调整身份。这符合为了家庭团聚的重大公共利益。

     说实话,美国每年大概发放100多万张绿卡,最多可以达到110万,少的时候接近100万。你可以想象,绝大多数绿卡发放给了家庭团聚的,而非庇护类。庇护类的绿卡每年只有10多万张,占大约1/10,并不像某些中国人声称的那样,绝大多数中国人通过庇护来美。高科技类或工作类的绿卡也没有那么多,主要还是家庭类。因为美国非常重视家庭团聚的价值。因此,总统针对那些已来美超过十年并与美国公民结婚的人,当然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如无犯罪记录,背景审查通过,交税等,才可以获得假释。这样一来,符合条件的人可以获得特赦。

     拜登总统的就地假释,实质上相当于特赦,预计大约有50万人符合条件。这只是一个估计,因为谁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已经非法进入美国,连续待了超过10年,又与美国公民结婚或有养子养女。这个数字只能估算,大约是50万人左右,并不是一个很大的规模。实际上,一般估计美国目前的非法入境者大概已经有2000万,至少也有1000万。根据四五年前的统计数据,大约是1300万左右。大家都知道,这四年来非法入境的情况更加严重。所以,符合条件的人大概占3%。最多也就是3%的非法入境者能够享受到这个特赦,根本不是什么大事。

     然而问题来了。6月17日总统发布了命令,然后接下来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几天前,国土安全部总干事发布了执行细则。可是,国土安全部刚发布细则并接受申请时,就有16个州,包括德州在内,已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美国行政部门违反了美国法律。在起诉时,这16个州立即要求法院发布14天的临时禁止令。这意味着,如果这个法案继续执行,将对这些州造成重大且不可逆的伤害。因此,原告请求在案件判决之前暂停执行该法案。

    要求暂时不执行。这样一个就是被告,就是被告的这样一个命令。虽然美国法律是挺常见的一件事情,但很不幸的是,确确实实就是这个。这个案子选择在德州的联邦法院,因为美国有很多个州,几乎每个州都有一个或多个联邦法院。每个联邦法院都可以发布一个命令,说这个总统,这个行政部门,这个法律或规章是违法的。然后在这个审判进行当中,他可以要求暂停执行,这都是可以的。

    现在很不幸,这个就地假设令刚刚执行不到10天,大概8、9天吧,就已经因为联邦法院的这个案子正在进行中,已经被暂停执行14天时间。这个临时禁止令可以延长,直到这个案子结束。当然,政府作为被告,也可以上诉。我目前还不知道政府是否打算上诉,至少目前这个就地假设令已经得不到执行了。实际上得不到执行是指国土安全部不能批准,在这个案子仍在进行中的情况下,国土安全部移民局不能批准这个假设令。但是,他仍然可以接这个案子。

    那我们就要说,这个案子最终会走向什么样子?大概这个案子能不能赢,或者说是否与下一任大选有关。我们可以说,第一,它和大选确实是密切相关的。如果下一任总统换人了,换成共和党,那么因为这个临时假设令是总统令,下一任总统完全可以取消前任总统的这个命令。依照拜登和川普的表态,可以想象他一定会取消这个总统令。所以,如果换人了,这个就地假设令其实没有什么意义。说实话,拜登总统发布这个命令本来也是一个政治动作,他在6月发布了命令,8月发布了细则。如果5个月之后,原本就是说11月大选,如果民主党失败了,可以想象即使没有刚才我说的那个官司,联邦政府也不可能在这5个月内批多少个就地假设令。因为这个案子要求个案审查条件复杂,移民局的资源也有限。

    如果换人了,这个就地假释令实际上就没有意义。但假如说没有换人,假如说不是换人,换人是一定会发生的,因为拜登总统已经直接连任了。假如说没有换党,还是民主党,那么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说这个就地假赦令很大可能会得到实施。虽然说这个临时禁止令在生效过程中,总统行政部门也可以上诉,要求取消这个临时禁止令,这会更麻烦,政府未必会做,但只要民主党还在台上,那么这个法令的合法性还是很强的。

    我在一开始就介绍了,首先,proport就是总统权利;其次,这种对偷渡者的政策,其实早在2007年就已经有了,那时美国军人的配偶也有类似情况。既然允许这种假设,那为什么不允许一个偷渡者的配偶呢?这很难讲。而且十几个州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理由,他们说如果允许这些偷渡者及其配偶获得假释和特赦,这些人将占据美国许多州的公共资源。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州政府负责教育、医疗等公共支出,这些州认为,这会加剧他们的公共负担,是不正当的,应该通过法律来解决,而不是通过总统令来解决。

     然而,这个理由其实并不强,因为我们完全可以反过来说,这些移民获得身份后,能够带来多少收入,创造多少工作,推动经济发展,这些都是估算的,并没有确切的证据。总的来说,总统有权发布这样的命令,这是70多年来非常清晰的法律依据。至于这些正反两方的理由,并没有非常明确的结论,因为大家的意见都只是估算。

    那你估算一个不好的,我可以估算一个好的。那么在法律上现实中怎么说呢?就是要求法院只要认为说,这个行政部门在发布这个秘密的时候,不是那种鲁莽的、随意的、颠三倒四的。这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拍个脑袋决定的,或者扔个硬币决定的,就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只要行政部门发布的东西是有, 是有了合理的估计,这个合理的估计其实是一个标准非常低的。不是说是那种急迫的、重大的,我经过了我不得不采取的,只要是行政部门能够提出来一个表面合理的理由,那么这个被告、原告,这些十几个州想挑战这个合理性,是很困难的。

     所以简单的说,这个就地假赦,嗯,这个命令现在暂时不执行了,它的前途取决于什么?取决于下一任总统是谁。如果还是民主党政府,那么这个就地假赦命令,很大概率上会通过这种司法上的挑战,会继续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下一届总统换了政党,那么这个就地假赦命令就是无效了,很大可能会被取消。那么我们就接着进入到今天的第二话题——就是如果下一任的总统换了这个政党,换成共和党,换成这个川普了,那么他的移民政策会是什么样子?呃,这个话题我也知道朋友们关注的是比较多的,我以前也讲过,我说有两个法案,有两个这种蓝图,我们可以知道呃,如果川普总统上任之后,他的移民法会是怎么样子的。

    第一个呢,就是去年初的时候,呃,共和党在刚刚拿下了这个众议院之后,就立刻通过了一个叫一号法案的。当然,共和党通过这个法案之后交到参议院,因为参议院是民主党就没有通过。那个一号法案有一个全方位的改组美国移民法,尤其是关于庇护的,然后还包括边境线上的各个部门——这个rs、cp、usis各个部门如何执行,呃,这个移民法的条款的内容是非常全面的,呃,我在之前的时候已经讲了,我在这一次有详述了。

      我这一次今天要讲的是另一个计划,可能大家已经听说过有一个叫Project 2025,就是2025计划。呃,这是美国的一个右翼智囊叫传统基金会发布的一个计划,叫2025计划。他的意思就是说,如果共和党总统上任了,我们为这个总统提出了一些方案,这些方案是总统可以上任的时候直接就执行的,他不需要在事前或者上任之后再策划一个。

     那么为什么这个2025计划的内容值得关注呢?因为这个写2025计划的作者,尤其是关于移民业务的作者,就是这个川普总统上一任2016到2020上任的时候,那些他的政府里面的那些移民局的,负责移民业务的那些高级官员,他们在这四年推下来之后,他们写作了这样一个,相当于被忘录的,他们为自己如果重新上台之后要做什么事情,已经写好了。

     所以这个2025计划上的内容就是大体上是,很大可能是,是说这个川普总统上任之后对移民业务,对移民事务打算怎么做的。呃,川普总统自己在这个2025计划公开之后呢,他有,他还是拉开距离的。他说:“我没有打算说全部这些内容。”但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个只是说说而已,因为这个关于这个相关的几个条款,都是川普的这个非常亲密的那位可信的助手,而且在这四年中也被办大了那些人写的。所以这个可能性还是非常高的。

     那么我们就来看一下这个上面提供的这个2025计划描述的大概哪些内容。呃,包括呢就是说大规模的驱逐,要逮捕、拘留、驱逐那上百万人。他的这个数百万人计划,其实在他任上的时候每年大概递解的是三四十万人,并没有那么多。 但是他们现在就是说,我们要大规模的,这个上任之后就立刻的,呃,去抓人,去那儿把他给,第一是把那些有递解令的,或者非法入境的各方面的人士给抓起来,然后第二呢把他们关在移民监里面,不让他们保释,然后第三呢把他们驱逐,把他们递解走。

     这个基本上就是说他们的目标是每年100万人次。当然,这个100万人次不是说从境内抓100万人,因为他其实也包括了在边境线上的抓到的、在递解走的。这是他的第一个,就是对非法移民要攻击,把他们抓起来递解走。第二呢,还包括对合法移民,实际上右派一般来说他们说:“啊,我们是支持合法移民,只要你合法来就行。”但实际上在第一任上,在川普任的时,大家也看到了,呃,对合法移民他们也是大量的减少。

      包括他表面上想发学生签证,像美国每年有义务接纳,那个从国家其他国家接受的难民,或者说刚才我第一段已经讲述了什么,假释,利用假释权力把这个呃其他国家的那些不方便拿签证进来的人给接纳入境,所有这些类别其实在2025计划中都要求对其进行要么是砍,要么是缓。呃,总统上来后,2025计划是一个非常严格的,呃,不仅是针对非法移民,实际上对于合法移民也是个很大的问题。

      而且2025计划中有一个更为夸张的事情,他说,如果USCIS(就是移民局)接受了某一个申请,人数太多的时候,就是申请数量太多,移民局出力不来时,移民局有权力暂停这些类型的申请——这就非常夸张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移民局完全有办法,因为非常简单,因为你手下有这么多工作人员,你把他们分配到处理哪一类,这是你自己说的算的,你基本上可以做到。

      如果你不想接纳这一类的处理,譬如说庇护类的,你可以将你的工作人员调到其他地方去处理别的事务。这样一来,这个比例立刻就显得过于夸张,实际处理的数量和能够处理的数量以及已经接纳的数量相比,差距显著。当比例过于失衡时,你可以暂停这个申请。暂停之后,什么时候恢复,没有人知道。所以,这个2026计划不仅仅是针对非法议题的攻势,对合法议题也是非常可怕的。

       接下来,最关键的是,不管怎么处理,你提出的政策最终都得有行政部门来执行。因此,2025计划的另一个重要设想就是如何改组行政部门的运作。举个例子,像国土安全部下属的部门:海关执法局(IS)、边境和海关保卫局(CVP)以及移民和公民服务局(USCS)。这些部门本来是联合运作的,因为它们都属于国土安全部。国土安全部统一管理,成了一个大法律事务办公室,专门协调这些部门如何执行政策。但根据2025计划,他们的设想是将这些部门拆开,让每个部门独立运作。

       与此同时,移民法庭的法官公会以及移民局工作人员的工会也会被解散。这样一来,这些官员将获得更大的自由和财政权力,从而对政策执行产生更大的影响力。基层的工作人员,尤其是那些鹰派、强硬派的人,将会获得更多的权力去执行这些政策。这样,他们就可以先行执行,再争取上级批准,且上级很可能不会反对。

       2025计划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指挥,而是将每个部门(如移民局、海关、边境执法局等)赋予更大的财政和决策自由。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局面。总体而言,这个计划表明,不论是合法移民还是非法移民,未来的情况都会变得更加艰难。

       接下来,我们来讨论第三个话题:既然移民受总统一职影响这么大,那没有身份的非公民能否参与美国大选并影响选举结果呢?答案其实很简单,当然可以,但途径受到限制。首先,公民可以直接投票,而非法移民则绝对不可以。甚至绿卡持有者也不可以参与投票。许多人误以为在美国持有绿卡多年就可以投票,但其实不可以。

       比如在佛罗里达州,有个案例发生在2008年。当时有一名绿卡持有者误以为自己可以投票,在一些人的鼓动下,他前往投票站投票,而投票官员并没有进行严格审查,结果让他投了票。后来由于投票有记录,他被发现并面临麻烦。尽管他在那时已经拥有绿卡多年,但因为没有公民身份,无法参与大选。

       总的来说,没有身份的人在美国大选中不能做的事有两个:一是不能投票,二是不能捐款。美国的法律保障言论自由,不论是否为美国公民,你都可以在选举中表达支持或反对某个候选人,发表自己的观点。

      甚至包括你花钱表达你自己的选举看法,也可以我自己买个广告。你在《世界日报》上发个广告,说我支持川普这么深,可以。但有一个是不可以的,尤其是接下来要讲的,你不能为候选人提供资金,包括他所说的党派。你自己说,我现在就是想到《纽约时报》,我到《世界日报》,我到哪个地方买一个,我自己花钱买个很大的广告,支持谁谁,或者你不说你支持谁,也可以。甚至你就是出了钱,买个广告,把总统候选人大骂一通,或者说把另外一个人大吹一通,可以。你可以花钱这么做,但你不能做的是说,你不能捐款给候选人,不能捐款给政党。你花钱的时候,自己表达一个看法,表达对选举的看法,甚至把美国大选大骂一通都可以,公开地说,这是可以做的。但一旦你说要花钱来投票、捐款支持,就有问题了。

      谁可以做?外籍人中的绿卡持有人可以做。绿卡可以捐款,但绿卡捐款人其实也和公民捐款是一样的。每一次捐款,个人额度直接给候选人捐款的时候,只有3300块,并没有很多的钱。以前可能比方说10年前,通货膨胀更低时,大概就是2500、2000,更低。但选举中有一个技术性动作,在初选的时候,那算一次选举。就是说,川普要争取共和党的提名,或者像哈里斯要争取民主党的提名,这个提名即便没有初选,但在民主党大会上,像贺锦丽一样也是可以的,那算一次选举。你可以捐给他3300块。然后等到贺锦丽拿到提名后,下一次总统一选举,因为现在到11月还有不到三个月时间,在大选这两个月,你可以再给他捐3300块。这是可以的。但一次选举只能捐3300,个人并没有多的额度。

       其实并不是很高的额度,但你只能自己捐款,不能说我就是有钱,我就是想捐,但我自己只能捐3300,那怎么办呢?或者说我都不是绿卡,我找一个是绿卡的人,我给你3300,你找你这个朋友,这个人把这笔钱捐给另外一个机构,或者捐给金钱人。对不起,这也是不可以的。这种叫代理人的捐款也是不行的。而且实际上我告诉你,为什么这个有麻烦?美国捐款,尤其是这种联邦选举,所有个人的捐款都是公开查的,非常清楚,你捐了5块10块他也能查到。美国有一个委员会叫联邦选举委员会,这个记录非常清楚,任何人都能查到。你现在就可以查,法拉盛这个选区,或者说罗汉基这个选区,就是你们那个邮编所在的小区,谁捐的最多,这都很清楚的。这不是保密的。所以说,最好——千千万万不要做这种事情。如果你个人有资格捐款,你有绿卡了,那你去捐,但这个额度有限。如果没有这个资格,或者你虽然是绿卡,但想捐更多的,那不要通过这种代理人的方式。

        你可以捐给一个什么呢?美国有一个机构叫Super PAC(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其实就是像一个团体,我现在想支持哪个民主党或支持共和党,但我在做这个支持时,我没有联系到这个贺锦丽,可能联系到川普,问你打算在哪个摇摆州进行广告,广告不够多,我来帮你投一下。这个不可以。如果这个Super PAC和总统霍元仁没有任何直接的协商,完全是自愿的,我是自主做决定。比如我现在手里有一个亿,想支持川普,可以。所以变成了,甚至你可以捐一个亿给这个机构,但不能说我和川普商量一下,怎么花这笔钱,这就不行了。你可以独立做出这个决定,即使捐一亿十个亿都可以。但如果和候选人协商,那就不行了。

      第二个,第一是不能投票;第二,你的捐款额度有限,且只有绿卡才可以捐款;第三,作为外籍人,即使为候选人工作,也不能获得报酬。如果你是外籍人,想为民主党或者共和党工作,提供一些帮助,但你不能领取报酬。所以如果有外籍人说,我现在为这个民主党或者共和党竞选工作去,但工作时不管报酬来自哪个方面,不管是民主党方直接给,还是第三方说我给你支付,这是不可以的。

所以说,主要的就是这三点:

1.不能投票。

2.捐款有限,且绿卡持有者才能捐款。

3.外国人不能为候选人工作并获得报酬。

       那么这就进一步直接推到最后一个问题。那么,如果你想支持某一方,你支持贺锦麟,那你到底能做什么?当然可以。注意我刚才说的最后一点,就是说你不能做一个外国人,不能为任何候选人工作,并从任何地方拿到报酬。但是,你可以为任何候选人工作,不拿任何报酬。那就很清楚了,你可以去做义工。比如你去拜票,去拉票,或者做其他什么事,就是我自己做免费的义务工作,不从任何人那里为我做竞选工作拿到报酬。其他人,比如你的老婆配偶等,这是另外一回事,我不清楚。

      总之,不从任何其他地方获得报酬,你去做义工是可以的。外国人也可以在联邦总统大选中为某一方做义工,这是没有问题的。条件就是,义工的意思是你不能拿到任何补偿。

       这个补偿包括什么呢?不仅仅是工资,也可以是我给你提供了免费的住房,或者提供其他类似的补偿,这些都算是报酬,都不可以。在不拿报酬的情况下,你可以作为志愿者为某个候选人做服务,甚至提供你自己的服务。比如说我擅长演讲、画画、做其他事,随你便。我也可以做AI相关的工作等。只要是自愿的,不能有任何报酬,不能是任何人补偿的。哪怕是说候选人没给你钱,第三方提供你钱,那也是不行的。

       好了,最后再介绍一下,义工到底能做什么。我自己曾经做过义工,在皇后区竞选时。皇后区有一任检察官连任了二三十年,后来因为年纪太大,八十多岁,实在说不出话来才退休。这是一个非常有权力的职位,如果你了解法律的话,你会知道美国的检察官权力很大,因为他代表政府执行法律。那么皇后区这位检察官,他要竞选的时候,他是民主党成员,我们参加了民主党初选,民主党初选通常非常激烈。我就为其中一位候选人的初选做了义工。其实非常简单,就是我们到处去拜票,拜那些有资格投票的人。因为这些有资格投票的公民有名册,我们很容易拿到这个名单,这并不是保密的。

     如果他们以前为民主党投过票或注册过,我们就可以劝说他们:这次要去投票了。因为美国选举很多,很多人会忘记投票。就拿这次总统大选来说,大家不要以为每个公民都会去投票,实际投票率达到70%就已经很高了,可能性不大。估计这次投票率也就是60%左右。

      所以,如何鼓动你这方的支持者去投票,这本身就是一项巨大的工作。志愿者至少可以做这个工作。尤其是对于新移民来说,虽然他们已经是公民了,但可能英语还不太好,还是希望听到与自己同语言的人来做志愿服务。

      所以,哪怕你说中文,也一样可以做义工。你可以去你的社区,打电话给他们,因为两党都有庞大的志愿者团队,急需人打电话、上门拜票、在街上发传单拉票。你完全可以做这些事,而且对你有利的是,你可以用母语与那些新入籍的,或者第一次投票的华裔背景选民沟通,帮助他们参与竞选活动。这时候你可以打电话,发短信。当然,虽然这些信息是公开的,但你也不能直接拿到。

       你可以到各党竞选组织的分支机构,说你愿意做志愿者,愿意打电话、发短信、发传单、上门拜票等。这些都是合法的。如果找不到这样的组织,你也可以自己做。你可以自己做视频宣传,或者在街头宣传支持的候选人,增加他们的曝光度。虽然不能捐款,但你可以打印材料发放。这些都没有问题。总结一下:新移民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在美国总统大选中可以做的事就是:做志愿者,不拿任何报酬。志愿者可以打电话、拜票、做宣传,这都是你自由的选择,你有言论自由。不能做的事包括:不能投票、不能捐款,甚至如果你是绿卡持有者,捐款也不能超过3300美元,且不能通过他人代理捐款。这就是三个不能做的事情。

川普当选总统!移民政策大变天吗?(一)

                                          陈闯创

     上周在这个地方直播的时候,我提到川普的选情没有那么好,因为宾州的早投票看起来人数很多。然而,现在我们知道,这些早投票的很多选民实际上是共和党的支持者。所以这一次,川普还是拿下了宾州。果然,谁拿下宾州,谁就赢得了大选。

      川普的胜选已成事实。在上周的节目中,我讨论了很多关于川普上台后可能的大规模政策调整,但对于他的庇护制度改革提及较少。现在可以明确地说,川普上台后修改的法律不会追溯既往。因此,对于已经在美国境内,或无需翻墙就能直接了解政策的人来说,不用担心。但是,对于那些目前仍在海外、尚未进入美国的人来说,这并不是好消息。

     这次庇护制度的改革预计会非常严厉。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2023年,共和党在中期选举后拿下众议院时,通过了一项名为“边境安全法案”的议案。虽然该法案当时在参议院因民主党的反对未能通过,但现在共和党已经控制了白宫、参议院和众议院,因此这个法案很可能会在明年年初迅速通过。

      川普上台后,这项法案的内容和实施无疑会对美国移民政策产生深远影响。对于移民庇护制度的改革,共和党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这在未来几个月将变得更加明朗。

     这些修改的法律当然会影响到在那之后才进入美国的人。所以我一开始就说,这个修改的法律对于已经来到美国的,已经能够在现场听到我这个直播的,或者至少通过线上不用翻墙就在美国能听到直播的朋友来说,你们不用担心。但是,这也有一些不好的消息。对于那些还没有到美国的人来说,确实是非常重大的消息。

    我们接下来分别介绍一下这个法案的内容。在介绍法案的过程中,我也会穿插回答一些线上已经提出的问题。最后,视今天的时间情况,我可能会延长回答问题的时间。看起来今天关心这个话题的网友朋友比较多。

    首先,我来介绍一下这个法律关于庇护的内容。它的第一条就非常严格,它规定:现存的美国法律关于庇护的部分提到,任何到达美国的人都可以申请庇护。

    所以,我知道很多朋友担心的,包括像511,像今年6月份的拜登总统的封关令,其实是在上诉中,或者甚至觉得是不合法的。但是,共和党完全可以修改法律,修改法律的内容是说,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庇护。就是说,只有通过合法的口岸,美国指定的口岸,那就当然就不包括边境线上那么长了,都不包括了。当然它还有另外一个非常小的例外,就是说,如果你是在公海上被美国拦截,带到美国的,那也算。就只有这两类人可以申请庇护。

   但是,这要说清楚,这个是对于以后的,对于已经到美国的人,不用担心这个。我待会会讲一些关于大规模递解,因为上一期的主讲是关于这个。所以对这个话题比较担心的,我建议网友关注一下,复习一下我上期的演讲。我这一期主讲的是关于庇护政策修改。就是说,第一条,必须要经过,是要通过美国的口岸合法进入的,也不一定合法进入,必须到口岸寻求进入的,这是第一。然后后来还有一些限制,什么样的人不能申请。就是说,如果你是经过第三国的,那么你要么在第三国已经申请过,必须被拒绝,要么是你在第三国有一个例外是,严重的人口贩卖的受害者。什么叫严重的人口贩卖?第一类,如果是涉及到性暴力的,这个是的。第二类就是那种,人家明确地欺骗你,扣住你的证件,让你进入美国之后,就像一个奴工一样的,严重的人口贩卖的受害者。那就不能自己独立了,因为这种往往它的身份证件已经被绑架的那个贩卖者控制住了,所以他没有独立能力申请庇护。这是可以的。

   这个新法关于庇护的限制非常严格。首先,必须合法地到达一个口岸;第二,到达的口岸不能是在经过第三国时,在第三国没有申请庇护,或者已经被拒绝,或者在第三国没有发生什么意外。如果不是这样,你一样不能申请。所以光这一条就已经非常严格了。

   但我要说清楚,这条修改法律不适用于已经到达美国的人。新法不会追溯既往,之前那些人进来的和这没有关系。我说的是以后才进来的人,必须满足条件:合法口岸进入,并且经过第三国时,要么在第三国已经申请并被拒,或者是严重的人口贩卖的受害者,才能到达美国申请庇护。

   如果是边境现场进来的人,他会被抓,抓到之后会进入快速递解程序。如果你提出说“我害怕回到某国”,例如政治、宗教或民主原因,移民局有责任进行可信恐惧面谈。新法律会大大提高可信恐惧面谈的难度。以前,只要说有可能,可能性很低,十分之一就可以。现在现行政策是,明显可能就是30%。而新修改的法律要求可信恐惧面谈时,必须有超过50%的可能,才可以通过。

   如果不符合这个标准,仍然会被递解。新的法律废除了之前的宣则,只要你在美国身份已经超期,或者非法进入美国,被抓到后都会适用快速递解。即使你主动提出害怕回去,仍然会进行可信恐惧面谈,但标准大大提高。

   另外,这条法律也很严格。我们知道,美国移民局目前积压了150万案件,移民法庭也积压了超过100万庇护申请。根据现行庇护申请,如果积压超过6个月,就可以申请工卡。新法会承认这一点,仍然会发工卡。

    但是它会对两者有两个限制条件。第一,这个新法会把公卡的有效期改为半年。现有的工卡我们知道,前不久去年刚刚改成了5年,之前是2年,再以前其实是1年。所以完全可以修改这一条修改会对已经包括在现在等待的人产生影响。如果你还没有工卡,而其他人已经拿到了有效期为5年的工卡,那不用担心。如果你还没有公卡,然后等新法通过的时候,你拿到的C8类工卡有效期就只有半年。

    当然,半年之后可以再续,但问题是按照政府的效率,每半年收一次470,并且每半年等待期可能就是续期的工卡可能需要几个月才能下来。所以那样就很危险了。还好啊,不管哪怕是半年,它仍然是一个有效的,但新法会对有一类人产生影响。就是说合法的口岸进来的人才可以拿C8类工卡;走线偷渡非法入境的,即便在申请庇护期间,也不能再拿工卡了。

这个法律,这个新法是修改了之后,实际上是对于现在还没有工卡的人都会受到影响。这是很清楚的。这个是关于EAD的。然后再说哪一类人,即使他进入美国之后,合法进入了,能够申请庇护,还是会被拒绝的。以前,重罪是指Felony,而且判刑必须超过一年,哪怕是一年零一天也算,就是超过365天的。现在新法的要求是说,如果被判刑超过一年零一天,就算是超过300天,一样可以不批准。

以前并没有列入的一些情况,比如酒驾导致人员伤亡的,严重的身体伤害,之前并没有列入,现在却列入了。如果有这种原因,也可以不给你庇护。而且以前没有报税也并没有列入,过去只是作为一个行政程序上的问题,移民官或移民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如果这个人没有报税,可以不给庇护。但现在列得很清楚,如果这个人没有报税,不管是联邦的、州的,还是任何一级的税务问题,都不能给庇护。

这就是这条新的法律,设置了很多门槛。新的法律还有一条,我们说的不是签证。签证进来的这些人,如果只是预期滞留,和没有合法证件的人相比,滞留的人会好一点。其实这个新的法律不是这样。新的法律对于签证、对于预期滞留的人和非法入境的人一样,要处罚。第一次发现的时候,处罚是500到1000的罚款,或者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这是刑事上的处罚。当然你在此期间,申请庇护等,依然是可以的,这个并不会因为这个事情而影响你申请庇护。但是新法会给予刑事上的处分,包括罚款和拘留。

这是第一次,如果发现第二次,处罚就会更严。罚款会增加,监禁时间也会提升,最高可达两年。

这个是对于,不管是预期滞留也好,还是说是非法入境也好,都有限制。我看看接着,我们已经介绍了,第一个就是说,他是在申请第三国,经过第三国的时候,他要已经申请庇护或者拒绝。第二个就是说,他是要在口岸,必须是要在口岸,美国的这些口岸入境,在那个地方提出来庇护申请。第三个讲了,可信恐惧面谈的标准大幅度提升。第四个就是说,我们介绍一下,什么人失去庇护资格,甚至包括他哪怕已经有庇护了,也可以再剥夺他的庇护。就包括比方说他酒驾犯罪,或者说甚至任何判处可以判处一年以上的监禁的犯罪。

陈律师,要不你先回答几个问题?

    OK,行,我马上就说。我先回顾一下,也已经讲了工卡有效期减少为半年。OK,下面我先回答一些问题,然后再继续介绍这个法律。

好,要不你来念?

    我看一下。好,先来回答几个问题。这个是说,就地假释被联邦法官否决了,还有希望吗?

    我需要看到他的文件是什么样的。一般来说是有机会再次申请,但是另外一回事了。我不知道他是到了上诉这个环节,还是怎么回事。这个问题很关系到细节,所以这个朋友最好是和我们律师楼直接联系,来了解这个情况。

我再看下一个。我们在这里可以直接……

    下一个问题说,陈律师你好,太太作为主申请人2016年递交的庇护案子面谈被拒,在等待上庭期间,老公作为政治理由加入中国民主党,现在还可以单独提出一个新的庇护申请吗?

他这个也没有说清楚,但我可以试着来回答一下。他说的是,如果老公是在这个案子里,那么我理解老公和他太太一样,在面谈没有通过之后,已经转到这个法庭了。在此期间丈夫当然可以提出这个理由,但是那不是分案申请。分案是比如说你们两个人理由完全不同。

一般来说,法官不会接受分案,因为这是严重的浪费司法资源。但是,你可以在这个太太申请庇护时,直接加入理由,说我们两个人都是主申请人,丈夫也有一个新的理由,这一点问题都没有。但如果你们俩离婚了,丈夫可以要求分案,这是没有问题的。我的理解是这样。如果不符合这位观众朋友的提问,他可以进一步和我们律师楼联系,我们来继续澄清。

好,接下一个问题。我回答完这个问题之后,我就再来介绍这个法律。下一个问题是关于川普上台对于移民法庭的影响。 当然会有影响,我们今天主要讲的也是这个内容。首先,我刚才已经讲了,虽然新法不再追溯既往,但对于以后上庭的人,或者再进来的这些人,都会有影响。但是对于现有的已经在庭上的人,虽然新法不影响,但他们也可以受到行政程序上的影响,这不需要通过法律修改。例如,川普任期时,移民局修改了面谈顺序,这个其实只是行政部门的调整,移民局调整一下就可以了。例如,从先到先得改成后进先出,所有人都会受到影响,时间不再是决定因素。

    另外,移民法官实际上是一个行政部门,属于司法部,而不是三权分立的法院系统。司法部曾要求移民法官每年完成700个案子,所有法官都必须执行。这些政策会影响到移民法庭的上庭流程。

    另外,川普的政策也会影响到司法程序。如果在开庭时,案件涉及到新改的法律,譬如,判刑超过一年零一天的人不能获得庇护,那么根据新法,已经犯过此类罪的人是不能申请庇护的。但如果这个朋友之前犯下的罪没有涉及这一点,那么依然可以按照原有法律辩护。

    涉及到程序上的问题,新的司法部可能会限制法官的延期权。例如,法官以前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决定延期,但现在可能会被限制,法官不能随便延期。这样一来,如果案件准备不充分或有瑕疵,本来可以延长审理的,现在就不能再延期,必须按规定执行。

     这时候如果你的案子没准备好,或者有瑕疵,法院可能不再给予延期。而且法官也可以拒绝你转庭的请求,除非有强有力的理由,比如重病、孩子要上学等。

    总之,在川普上台后的司法变动中,移民法官的裁量权会大大受限,这可能对所有案件产生影响。所以下结论,准备好你的案子,不要等到临时才发现缺陷。如果在川普时期,法官的权限受限,案件会更加不利。

接下来的问题,我继续解读去年的边境安全法律。这个法律预计很有可能在明年1、2月通过。

    所以这一条也是一个标准很高的。你必须在递交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有实质,至少是表面上符合。当然,如果表面上符合,最终移民官或法官认定我还是觉得不够,或你递交证据不足,那个是另外一个。那么另外一次,那至少是我在一开始递交的时候表面上是符合的。有一个这个叫专门的一个词汇的。

所以这也是很大的影响。好,这个就讲完了。就是说新法律对于这个庇护限制的影响,总结一下,今天能坐在这个地方申请的,基本上还是不用担心。包括在网上,现在就是在美国能听到这个的,还不用担心这个新法的限制。但是还没来到美国的人,要仔细地考虑自己的这个申请了。好,那么再讲一条,就是下面讲的一条,对于已经来到的人有一些大规模的遣返。大规模遣返,要说实话,对于什么人需要担心,只有两类人不需要担心。第一类,你拿着有效的身份进入美国,到目前为止仍然维持有效的身份。比方说你这个学签进来的,F1进来,B1进来的,F1进来的,任何形式的吧,合法签证进来的,还没有超期,仍然是合法待在美国的。但是我们都知道,这种签证往往期间是比较短的,除了学签可能时间长一点,几年看进的学校。 这是第一类。第二类,你已经有了其他合法的有效的身份,就是移民身份。比方说已经获得庇护了,已经这个夫妻或靠其他形式拿到了一个绿卡了,或者是暂缓递解,或者任何形式的。如果你不是这两种情况,你都需要担心。我说的是什么?包括你已经在申请庇护,已经在移民局等待面谈,已经在法庭等待上庭,只要还没有结果,你其实都需要担心。移民法说的非常清楚,任何待在美国,目前没有有效身份的人,不管你在美国待了多久,不管你是目前处于哪个程序中,IS就是移民执法局,都可以把你抓起来。抓起来,就是说被关在移民监的。这个其实,抓起来之后就是关在移民监,然后才会被遣返。其实我知道很多在座的听讲人恐怕是,还没有有效身份。或者说是进入美国拿了有效签证进来的,可能那个签证也要过期了。那么其实,包括网上听讲人,都有危险。这些都是可以被IS抓起来的。

    而且我要说,我就知道有这样的例子。不是说已经有了递解令的人,才有会被IS抓的风险,不是的。只要你身份还没有有效的移民身份,或者说是你签证拘留期已经过期了,都要担心有这个风险。

   但是我要接下来说,第一,确实所有人都有这个风险。现在不是,现在是IS非常清楚的说,哪些人最有危险,就是说已经有递解令的,然后对美国有公共安全威胁的,对美国有国家安全威胁的,或者说是在边境线上伤害了美国边境安全的。只有这三类人,这四类人目前是需要担心的。但是明年新政府的时候,绝对不是这样子的。所有人都有危险,只要你没有有效身份,或者是有效签证人在身上。

    那么我说好,有这个危险之后会怎么样?之后这个就是好消息了。哪怕你有这些问题被IS抓起来了,这只是说你可以被抓起来并遣返。不是说现在IS就能执行你的遣返,IS这时候就需要交给移民法庭,把你的案子交给。哪怕你身份原本有一个在USCS等待的庇护面谈,或者其他的身份申请调整,这个时候IS只要把你抓起来,都需要把你交给移民法庭来进行审查。

    当然如果你还没有申请庇护,那首先要进行这个可信恐惧面谈,而且你自己主动提出来。这个通过可信恐惧面谈之后才会上庭。如果你已经提出了一个庇护申请,那么这时候就是,不管你的案子本来就是在移民法庭,还是你的案子原本是在USCS等待面谈,这时候通通的都要交给移民法庭,交给移民法官来申请。就是你这时候作为被告,你有一次说话的机会。其实后面还有上诉机会,至少这一次你有说话的机会,是我的签证拘留期已经超期了,我是非法签证进来的,我目前怎么怎么样。但是美国不应该把我送走,因为我有一个辩护的理由。就是说,哪怕你有这个风险,会被ICE抓起来,抓起来关在移民监里面,但是这个时候ICE仍然要把你送到移民法庭,由法官来决定你有没有留在美国的合法理由。

    这种理由其实不只是必要,还有其他的。比方说有些人有T-visa、U-visa,或者其他特殊的任何形式的。所以法官要知道你有没有一个什么理由。如果你有这个理由,那法官批了,这时候ICE就要把你从移民监放出来。

     但是这个坏消息,就是说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坏消息就是可以把你抓起来,抓起来之后关在移民监里面。好消息就是你可以关在移民监里面申请。 当然,可能我知道有些人,我知道有些朋友是喜欢的,因为他觉得他自己的案子很强。我就本来就不想等那么长时间,拖在外面三年四年不让我上庭,因为关在移民监内都是很快上庭的。关于关在移民监内要花美国政府的钱,你在外面等着没有花美国政府的钱。

     甚至还为美国政府创造这个税收。但你关在里面的时候,美国政府要吃喝的,要给你供给的,要养着你,然后把你送到移民法庭。所以这个会很快的,一般来说三到六个月。如果你的案子很强,你可以在里面,材料已经准备好了。那有些人是会开开心心地上庭的,我就知道了。但如果你的案子不强,相反来说,移民局把你抓起来了,关到移民监里面了。而且这时候保释,接下来我会说保释。保释又不是那么容易的时候,你在外面还可以补充自己的材料,你在里面怎么补充自己的材料,这时候就有这个风险了。

所以大规模遣返什么意思?就是把你抓起来,关到移民监里面进行审查。法律上新的法律有要求,必须把这些人关在移民监里面审查。当然现实中我们可以相信,虽然川普说了,他会动用所有的联邦部门,甚至包括把一些州的国民警卫队也都动员起来,实施包括关押、处理各方面,甚至花钱。但是绝对不可能,移民监不可能有这么多床位。一下子你要遣返1000万人,当然其实不止1000万,2000万人,你把这些人都关在移民监里面,在那等,花不起这个钱的。但万一移民监有这个能力的时候,就是说碰巧你先被抓到了,移民监目前还没满,你被塞在那里面等待那个位置的时候,你这时候就要考虑了。如果你的案子不好,那你就是在里面等待吧。虽然说你没通过之后,有上诉的机会,还是有BIA上诉和移民和全球法庭上诉。但上诉你在里面如果都没通过的话,上诉往往是,不是说没有,上诉是更难的。

所以我们的建议非常清楚。第一,面对这种大规模遣返怎么办?首先我刚才前面讲的就是这样,移民法庭本身就会受到新政府的影响。那么在你的案子还没有做好的时候,还没有材料做强做足的时候,你当然要及时地尽早地和你的律师联系,把这个材料,把能搜集的那些证据,比方说有一个人说他和家里面亲戚的联系怎么怎么办的,要早早准备好。因为你真的,真等到你被关在移民监的时候,你在外面的亲戚朋友,哪怕再想帮忙,有些事情他就是不知道。他那个登录,他没有那个密码,他怎么样把你那个打开,他就不知道你那个信息,拿不到你的那个证据,这时候就非常危险了。所以早早地把证据准备好。

   然后如果这个案子按部就班的来,那你就等着。如果,我就要接下来说,其实案子不按部就班不是那么容易的。这个如果碰巧你比较不幸,然后把你抓起来,关在移民监里审查了,你的案子自己准备好了,也会先到上庭。这个要说清楚,你不管是关在里面,还是在外面上庭,移民法庭、移民法官对于你案子这个处理的标准,这个要说清楚是一样的。不会说因为你在外面,或因为在里面,法官就把这个难度给变化,这是没有的。这是很清楚的。

   我们也知道,有些案例,有些人就是在移民监里头,他自己任何实质性的证据,他都没达到,因为他确确实实,他也联系不上国内的,他也拿不到证据。但他自己非常真实地把他自己的事情讲得很清楚,那最终也是面谈通过了,上庭在里面就是上庭通过了。这种例子也是有的。

但是我们的建议很简单,就是第一,面对大规模遣返,不管你目前是在上庭阶段,还是目前是在移民局面谈阶段,都要把自己的案子尽早地准备好,把证据尽早地准备充分。万一发生了你被移民,被ICE抓起来的时候,因为你确实是符合被ICE被抓的这个范围的,那你有案子准备好了,你就不怕了。这是我第一建议。

第二个建议就是说,面对大规模遣返怎么办?我刚才已经讲了,现实中ICE是不可能把那么多人关起来。但如果你被抓起来之后,你还是这时候就有个机会了,可以申请保释,可以申请假释,叫pro。同时你也可以向移民法官申请假释,申请保释叫bond,这两个都可以申请。那这个申请就需要一个条件,因为你需要有人来担保你。虽然说名字上不懂,移民RSP的是叫pro,移民法官P的叫bond,但是都需要外面有人担保你。这个担保人本身要有足够好的条件,他自己已经是绿卡或者公民。他不能担保很多人,如果你找了一个人担保几十个,这是不可能的。然后这个担保人本身,有自己的固定的住址,有报税工作条件比较好,他可以担保你出来之后怎么走的那样。而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这个担保人本身和你有比较强的联系。当然亲友最好了,或者是,而不是说那个人我出来,我被关进去之后,然后才听出来有那个人,然后他来,那干嘛人家要相信你,对你这个担保人本身。所以准备好这个。我建议说,面对大规模遣返,准备好两个事情。第一,… 这是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准备好自己的案子,充分准备证据材料、字数等各方面。如果真被抓起来,你也不害怕。相反,你可以开开心心地迎接这个事情。

第二点:如果还没准备好,那就准备好。然后,在这个过程中,扩大你的社交圈,总要认识一些人,打好关系。如果有需要时,能有人来救你。如果你在美国待了这么多年,遇到麻烦时都没有人愿意帮你,那也挺不幸的。

第三点,我们要提到递解令的事情了。必须是有递解令的人,当然,如果你自愿放弃,表示不想再待在美国,哪怕没有递解令,这也叫Voluntary Departure,美国可以把你送走。而对于其他人,必须是你有递解令,移民局才可以把你送回中国。

那么这个递解令的生效意味着什么呢?比如你在面谈时没有通过,虽然可以上诉到BIA,如果BIA上诉未通过,你还可以上诉到巡回法庭。递解令并不会立刻生效,但上诉是有时间限制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比如,面谈未通过后,30天内上诉;BIA上诉未通过后,也有时间限制,不能等到两年后才想起来去上诉。

如果递解令失效了,怎么办呢?可以申请重开。重开申请是非常难的,需要有国情变动的证明。比如20年前申请庇护失败,现在突然因为个人原因要求重开,这种情况是无法被接受的。法律规定,必须有国情变化,而非个人情况的变化。中国过去几十年对于特定群体的迫害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

对于已经有递解令的人,这就是你们的宝贵机会。你需要做足够的准备,证明与你的案件相关的中国国情发生了变化。例如,2017年以后中国对维吾尔人的镇压、2019年中国对香港人的镇压等。如果你的情况符合这些变动,可以申请重开,并在申请期间要求移民法庭暂停执行递解令,即申请emergency stay。

对于没有递解令的人,可以不担心这些问题。但对于有递解令的朋友们来说,必须非常清楚地认识到目前的危险。2017年特朗普上台不久,就发生了很多类似的案例,ICE通过公开数据轻松找到那些有递解令的人,将他们抓捕。

这些案件中的华人,尽管在美国已经生活多年,但因为有地检令,ICE可以很容易找到他们,将他们带走。

上周我开庭时,那个移民官展示了我们用Weslaw购买的数据库,查找了他的电话和地址。结果发现,地址上没有这个人,电话上也没有这个人,公开数据很容易就能找到。人家能通过公开数据找到你,没有这个居住记录,电话也没有,就可以查到这些信息。即使一些州有保护移民的措施,可能不向联邦政府提供州内收集的数据,依然能找到相关资料,知道你的银行账户信息,甚至能定位到你的地址,抓捕也变得很容易。

2017年6月左右,有一个人去USCIS申请面谈,他以为自己没问题,按部就班地办事。移民局在他送完三个小孩上学后,把他抓了起来,关进了移民关押中心。结果,他自己上庭时,材料没准备好。之前告诉他该做的事,他不敢做,案子很快就升值,最后被送回了中国。

我的建议很明确:首先,如果你的材料没准备好,赶紧准备,今天就开始,不要再等了。除非你的案子在明年1月20日前上庭,否则还是要尽快准备好材料。即便现在的拜登政府政策较宽松,但上庭过程中,特别是在加州,很难一次就结案。纽约可能会好一些,但加州基本都要开好几次庭。如果你的案子准备不充分,可能会受到影响,甚至延续到下一届政府。

其次,如果你对案子没有信心,可以找朋友帮忙,但这些朋友最好是有合法身份和较好的工作条件的人。美国并不是简单地按照你是否符合身份来处理问题,尤其是对于无合法身份的人,不可能直接被抓走送上飞机。所以,即使下一届政府上台,也不意味着你会马上被遣返。

关于有朋友提到的问题,假如川普和中国政府关系变好,我们这些人怎么办。这个问题涉及更大的政治层面。川普上台后,是否能和中国政府和解,成为政治议题。我自己关注这个问题很久了,我并不认为川普会与中国政府建立亲密关系,并且利用我们的身份来进行勾结。比如,川普提名的国家安全顾问、司法部、国务卿、国防部长等,显示了他政策的独立性和不依赖中共的态度。

那些法案都严厉得不得了。在这些问题上,中共是不可能和美国达成妥协的。但在其他小问题上,习近平为了讨川普的欢心,或者出于其他原因,可能会在一些小问题上提供合作。这是有可能的。

还有一个问题是,有个观众提到,参议院和两院都是共和党的,那么是否会修改法律,让那些庇护案件的人全部暂停等待?这要说明这是一个误会。川普任期内,曾有一个名为MPP的政策,规定从边境进入美国的人,如果提出害怕返回,就要进行可信恐惧筛查。如果通过筛查,才可以上庭。那么在等待上庭期间,你需要在墨西哥等待。

这个政策当时只在几个口岸实施,等待的人并不多。而且,它只适用于已经进入美国的人,要求将他们送回墨西哥等待。这个是不可能的,因为墨西哥不愿意接受,尤其是如果这些人并非墨西哥人。把其他国家的人送回墨西哥让他们等待庇护申请,这并没有任何合理性。

墨西哥和美国的合作其实只是每天接收1000个被美国送回的人。美国可以将这些人送回墨西哥等待,不用担心。但对于后来从墨西哥或其他地方进入美国的人,可以确定,MPP政策会重新实施,这在川普政府下不成问题。

当时,那个政策仅仅是行政措施,未修改法律。川普重新上任后,法律通过的可能性非常高。现在是回答观众的问题。6点50分,还有10分钟。我今天可以延长10分钟。对,我可以延长10分钟回答这个问题。现场提问的话,给你这个。

“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抓人的政策实施后,我去报道会不会当场被抓?” 这个有可能,当然有可能。但我的建议是,只要移民局给你安排了报道时间,老老实实去。因为你如果不去,可能会导致更大的麻烦。如果你不去,移民局会认为你有问题,可能会盯上你。你去报道后,未必会被关押,我个人认为这种可能性较低,因为对移民局来说没有必要这么做。若你不去报道,反而更可能引发恐慌,其他人也不会去报道。

而且,去报道的人通常已经在移民程序中。如果你被抓,你仍然在程序中。例如,如果你已经在上庭过程中,抓起来后仍然在上庭。毕竟法官可以远程开庭,对法官来说并不会造成太大麻烦。即便你被关押了,移民局也不会直接将你送走,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你依然需要上庭,接受法官审核。尤其是如果你的记录很好,之前也有按时报道的记录,那就证明你逃跑的可能性很低。因此,移民局可能不会特意关押你。

总之,对于主动去报道的人,我个人认为,移民局关押他们的可能性较低,特别是在没有强制离境的情况下。

概率是非常低的。不要因为害怕这个事情就不去了。反而你不去之后,毕竟你那个地址人家已经有了,而且这一次你没去,人家已经怀疑你。当然他也不会直接,他很可能会给你打个电话,或者给你律师打个电话,问昨天他为什么没来,这次什么情况,明天或者过两天再来。你不还是有个风险吗?没有必要。

所以我的建议非常清楚。有这个移民局报到的要求的,按照这个要求去报到。除非说你改地址了,不是在这个时间报到,换别的地方,这是可以的。但我的建议很清楚,有两条:第一,把自己的材料准备好;第二,真的有什么问题的话,准备好担保人,找好朋友。

好,接下来等一下陈律师来回答你的问题。下一个问题是谁想提问的?

好,接下来是这个问题:“陈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大规模遣返时,抓人的时候,蓝州和红州是不是有区别?或者在蓝州是不是安全一点?”

如果网上的朋友没听清楚,这位朋友问的是,联邦政府抓人的时候,蓝州(民主党州)和红州(共和党州)抓人的情况是不是有所不同。答案是当然有区别。移民权力是联邦的权力,州没有这个权力,但是州可以不配合。

举个例子,IS要抓人,他需要信息。最简单的就是,很多人申请驾照时,州政府就有这些信息。州政府会对你进行背景审查,知道你电话、地址等。联邦政府可以要求州政府提供信息,但蓝州可能不提供这些信息,这样就能保护居民。而红州可能提供其他形式的合作,比如要求州警在任何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检查移民身份,这违反了联邦法,但联邦政府可以授权州政府这么做。

蓝州通常更保护移民,但红州可能更危险,尤其在一些州,州警可能会主动配合联邦政府抓人。比如大麻农场的例子,如果有人举报,可能会涉及移民问题,联邦政府的移民局可能介入调查。在一些红州,州警可能会配合查找移民身份,而在蓝州则不会主动报告这些信息。

现场还有朋友提问:“律师可以作为担保人吗?”答案是,律师不能作为担保人,但如果律师是你的朋友,他可以担保你。

那是没有问题的。好,现场再给一个提问。没事吧?这个现场再准备一下。网上问题不少,我回答一下网上的问题。现场如果有提问了,等一下想好没问题了。 这次是会只有到下午之前。好,这个就是比较早的提问。他说请问现在走进去,还能做庇护吗?带着未成年儿童,被遣返的可能性大吗?这个挺好啊,我在别的问题上也回答过。这个其实就是不受511的限制,还有6月3号总统奉公宴的限制。

就是对于有家属的,有配偶的,或者有未成年子女的,尤其是一起进来的,当然会更好了。这个时候释放的也会更快一点。但是一样要求啊,你要有案子。你没有合理申请庇护的理由,哪怕把你放进来,又有什么用呢?一样是可以的,比较简单。好,下一个问题。

陈律师您好,一家三口,小孩一岁多,CBP1的话,可以从德州这些红州进吗?因为CBP1随意变啊,反正有CBP1的好处就是说,你可以不受那个限制,不受511的,不受6月3号那个限制,你可以申请庇护。这是很清楚的。但是只是说你有申请庇护的资格,你一样还是要进行可信恐惧面谈。往往是啊,或者如果把你直接放出来,那就没事了。还是要进行这个,有申请理由才行。如果你没有这些理由的话,如果你有这些理由,从哪个州进都无所谓,一样是回答的。

你如果没准备好的话,到时候人家问你那几个问题,到时候答不好,管你是哪个州,你一样恐惧面谈都可能被取。但是从在哪个地方保释方便,假释方便的话,Texas我们是不太建议。Texas这个,从我们的经验中,我们的客户在Texas中遇到了麻烦,远比在其他,在Arizona,在这个加州遇到麻烦多。这个需要自己考虑。

下面这个问题是说,我一家人走先进来,但是一直没有法庭信息,工卡食安号都拿到了,案件状态一直是“下一步等待面谈”。请问这种情况正常吗?我理解这位朋友不是在USCIS等待面谈,应该是在移民法庭等待。那不叫面谈,是等待上庭。这个很正常,法官案排得很多,但是最好这个时候向法庭了解一下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缺一些什么东西,要交一些什么东西。因为你律师应该可以和这个法庭直接联系的,这个是很常见的。但是这样拖下去不好,我们还是建议,尤其是在目前的情况之下,还是要积极的知道自己的下一步该怎么做,要和法庭有沟通。

这个朋友问题有两个。第一个是说,2021年提出的申请,在旧宁山到现在没等待,没安排面谈。有人建议等到申请满了4年再打催办令。现在川普当选了,你在节目里说,面谈速度会加快。想问一下距离等待满4年还有大半年的期间,有什么可以做的加快安排面谈?你现在即便是催,首先啊,我其实在之前的节目我说了,现在其实4年已经不够了。现在我们在多个地方打催办令的时候,政府律师会建议说,5年比较好。我们当然也有遇到4年5个月的最近的,也有催来的,但是仅仅是4年是不够了。然后即便是在旧金山这种非常快的地方,我们催办下来,8月份打催办,10月份发这个面谈通知,那也是2个月以后。那也是4个月以后了。所以这位朋友现在想催到这个,在拜登政府实行面谈,这不可能了,不要想了。你即便是等待4年半以后,然后再申请面谈,那估计也就是明年底了。而且这个和川普当不当选,我倒是认为倒没有什么关系的。移民局那个法律我已经说了,他处理你这个庇护面谈的法律,仍然是按照你当时递交的法律是什么,你那个材料准备好了,一样是这样子的,这个没有什么比较担心的。

下一个问题,更新C8公卡的资料已经寄到移民局三周了,他们还是没有寄出收据。移民局网站也没有Case收据和记录怎么联系?打电话嘛,移民局有这个电话,8000的电话,打这个电话,这个是可以问到的。就是这个电话比较难打了,比较费事,一直打就好了。

这个问题可能是在刚才直播的时候问。他说现在在墨西哥的话,就不能申请,继续申请进入了吗?现在这个并没有停止嘛,CPPY程序仍然在。但是这个要说一下,新政府的时候,CPPY就会取消了,这个说得非常清楚。CPPY本质上它是一个pro,总统有个权利把人放进来。这个新政府的时候,法律说得非常清楚,要严格限制pro,必须是个案审查,非常难的。CPPY在下一届不能用了。只能用来说,法律入写的份子, 只能用于把货物送进来,不能把人送进来。但是所以说现在是可以的。你现在进来之后,这些程序都还在,这是没有受到影响的。但是直播现在进来,仍然受到511的限制,受到6月3号总统封关令的,这个都是受影响的。所以现在的恐惧面谈的时候,都要问你是不是在墨西哥,为什么没有在墨西哥使用CPPY,在墨西哥是否遭遇了什么人身危险,是否有什么人口贩卖,这些问题都问。如果你没有这些例外,或者说家庭成员的例外,那都依然使用那个限制的, 这个问题问。

请问川普上台后,会影响到庇护通过申请绿卡的人吗?比如增加面谈的概率和审批等待时间的,这个问题问得好。会,这个在上一届川普总统时期就已经发生了,但是有个好,我们还是有一个办法的。你可以申请催办,这个要求在一年之内。如果一年之内移民局没有对你的案子做出决定,你可以打催办。当然打催办的结果,他可能还是给你安排面谈,绿卡申请的面谈,本来是所有的绿卡面谈申请都要面谈的,只不过是在现实中,绝大多数申请绿卡的人,他其实在之前已经和移民局打过很多交道了。比方说拿这个庇护申请的,已经庇护批准,我们也知道,得到庇护的人,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不管是说自己主申请,是在移民局面谈的,还是说自己主申请,在移民法庭通过的,或者说你作为副主申请的人,通过一个主申请的人,然后又把它作为配偶,作为受益人申请的,你都已经和移民局和移民法庭打了交道,他们已经有你很多资料,只不过是你过了一年,按照那个法律,一年之内能发生什么事情的。所以往往的,他在现实中,他就豁免掉这个面谈的要求了,95%以上都不会面谈,只有他发生一些特殊问题,有犯罪记录了,或者有些别的什么事情的时候。

但是在川普上一届政期的时候,他就提出来了,这个移民局提出来了,我们对绿卡原则是面谈,例外才是不面谈,那他不就大大增加了这个时间吗?这个延缓的这个速度,而且这个面谈的时候,他就可以提问了,你在绿卡,你在庇护申请的时候, 以前的那个申请理由是什么?现在这一年有没有什么变化?你参加了什么政治团体?现在是属于这个什么情况?工作什么情况?这个住址什么情况?报税什么情况?各类问题都可以再问一遍,这都是很清楚的,面谈本来就可以问的。而且问题中打勾还是很多的,这个当然会就是说,川普上台之后,会对已经拿到庇护的人,其实不仅是拿到庇护的,还有其他的家属申请的这个工作申请的,这些人在申请绿卡的时候都会这个时间增加,然后资料更多,这是一定的。

陈述申请号,说明是庇护已经提交是旅游签进来的。那么川普政府会让庇护面谈变快或保持快速面谈吗?这个就是后入先出的这个川普不会改的,因为就是他任上的时候弄回这个样子的。然后会变快吗?平均而言会变快。这个因为什么呢?他既然是要大规模遣返,他必须对所有的这些相关的部分增加人手,因为移民局USCS虽然是个面谈部门,他也会处理到这些业务嘛。那这个CVP的要增加人手,ICE要增加人手,移民法庭要增加人手,因为你到时候ICE即便把人抓起来, 还得这个移民法庭去审核嘛。那这个USCS当然也要增加了。比方说有一个案子这个很清楚的,ICE把人抓到之后送上庭,如果你原本在USCS有权利说,这个人其实可以回到这个USCS再面谈嘛。所以USCS移民局移民公民局一样要增加人手嘛。那平均而言人手增加了,那个速度当然增加。这只是说平均速度,但是平均速度和这个实际上现实中等待的人数还是有区别的。现实中等待的人数太多,现在就已经超过150万了,这个现在移民局一年的面谈数量应该是不超过10万。那这个即便增加人手增加个两倍,增加个三倍30万还是只处理现在的,还有5年了。所以具体到这个个人的话还是挺难, 只能说呢对于后来的人,对于比方说是等到川普上台以后,而且新政府中间人手不是那么容易的,要说明啊,那个是要培训的,是要训练的。而且是因为你既然是到了这个国土,这个国土安全部下面的,你都要有接受那个背景调查的,你要有这个Securis通过的,这个你能,因为你作为这个政府官员,尤其是移民局的官员,你能看到甚至包括FBI的那些数据库你能看到的。你的背景审查通过不了的话,怎么能让你来做这个事情?所以这个审查培训这些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可能到位的时候也可能是一年以后了,那是另外一回事。所以平均而言就是说会变快,但是不是直接,不是一下子就好像提升到那个速度,那是做不到的。

他对什么会有影响?就是说因为他大规模遣返,然后这个发出了这个威胁之后呢,对于南部进来的这些人数可能会少。这样的话呢,可能会释放一些原本用在边境线上处理这个面谈的那些官员的资源,因为很多移民局的处理庇护面谈的官员被调到南部,就是打电话调到南部,来处理这些可信恐惧面谈。

如果这些可信恐惧面谈少了,那么我可以设想就是说他们处理这个庇护面谈的人就会增多了,那个数据就会增加。好,川普加上参众两院被共和党拿下之后,庇护面谈的移民局和移民官会变得更右派,这样面谈更难过。这个我要说明和这个没有关系,法律还是在那个地方的。新修改的法律只是用以后的人,庇护本身是一个自由材料的。好消息是,各个现在美国主要是11个庇护办公室,每个庇护办公室的倾向是很清楚的。其实过去多少年来,不管哪一届政府,共和党民主党,他们的通过率没有什么区别。这个就是我说这个办公室本身没有什么区别。如果这个罗山基办公室高,那就意识高;纽约办公室低,就意识低。他不会说因为哪个总统低,这个说取决于是哪个地方,不取决于不是说是哪个总统。纽约那个庇护办公室这么多年来,意识都低和哪个总统有关系吗?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那个就是因为那个地方的移民官员要求更严格。他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去要抓那些庇护造假的人,这个就很关键了。好, 还有这个会不会影响到移民法庭?这个要说和移民法庭就不好说了。现在的移民法官出来已经不少了,他新招的那些移民法官,司法部在招人的时候,他完全可以有这个倾向,这个是你没有办法控制的。

公卡过期后再续还是继续5年吗?不是。如果新法修新法通过以后,他就把那个C8卡的有效期改成半年,你到时候再续,哪怕你之前是5年。 当然是5年是从去年才开始的,2023年开始的。这个最快最快也就到2028年了,那就是4年以后了。可能那个时候川普下台的东西又改了,但是如果你现在公卡已经过期了,你现在申请,他还是按照那个5年来的,但如果到时候那个法律修改了,那个到时候就按那个半年来。

这个朋友说:“我参加了很多游行,我回去就完蛋了,我该怎么办?”如果真的是这个样子,如果你真能表达出这种恐惧,而且你这种恐惧是客观的、真实的,是有依据的,那你应该担心。你不用担心你会被回去,那说明你这个材料很好,那你最好找一个反正把你的案子准备好。你既然是真的是这么强的材料,把它做充分了,这不就完了吗?这个时候反而是好事,不用担心了。

现在7点10分了,我们再回答10分钟。陈律师旅游签进来的6个月之内申请了庇护,非法滞留的时间是从大庭被拒开始计算,还是一直上诉到联邦法院被驳回过去?非法滞留的时间从你签证居留期失效的时间改算,那个时候就不是有效身份了。比方说,旅游签进来的6月之后,如果你的F1没有转成F1,没有转成其他签证,或者你的B1B2没有延期,那个时候就已经是失效了。理论上就是可以抓你了。

B户申请后在面谈等待期间,如果是半年后才能拿公卡,但是川普在还没有拿到公卡期间上台了,那他会把公卡等待期从1月80天改到一年吗?如果他这个新政队已经等待公卡3个月的B户申请的人,还要等满一年才能申请公卡吗?他现在这个新法并没有改说要求等满一年,等满一年是他要求等满一年才能申请公卡。等满一年是上一届川普任上的时候有一个规定,那个规定后来没有执行。现在的规定就是这个新法案仍然是说6个月之后,就是B户等待6个月之后才可以拿公卡。但是他把那个施加两个限制:第一,必须是从口岸进来的人才可以拿公卡;那个偷渡进来的走线进来的人不可以拿公卡。然后第二,即便是那种合法签证进来的人口岸进来的人,他拿到的C8公卡有效期也是半年,不是5年了,他改成是这个样子。

所以这个我不知道回答这个观众理解没有,就是说对他的答案基本上应该是都是否定的。

什么是无证移民?B户等待7天算是无证移民和B户等待没有关系。无证移民就是说两条:第一,你签证是否还有效?如果你是合法签证进来的话;第二,如果你没有签证进来的话,是否拿到其他的任何形式的身份?只要没有,或者说就是只要你的签证已经过期了,签证居留期已经过期了,或者说你还没有拿到一个新的有效身份。

这时候都算无证移民。这非常清楚,法律上写得非常清楚。非法入境(unlawful)。不是说我签证进来了,这个预期助理的时候就不算。我哪怕等待B户期间,或者说我这个走线进来了,我已经申请B户了,在那期间就有证了。不是的,那当然不是。这很清楚,法律上很清楚。

好,行,我反正线上我就回答到7点20就行了。然后这个线下的,我们到时候再和线下的朋友单独说了。就是线下福利吧,就算。

陈律师,您刚刚提到的移民法要通过参众两院,到最后到总统签署,需要多少时间?一个月就可以啊,非常快啊。现在已经是共和党控制了,这个很快的。就是当然看他们自愿啊,如果他们愿意拖一拖,那就拖一拖。如果他们想通过,一个月就可以了,非常快的,没有任何问题。

请问,2021年旅游签证进来,被逮到以后也是被罚款500件吗?是的,就是这条倒是和你没有关系。就是他通过了以后都算。但这个我其实不太担心他的执行,因为即便是这种情况下,你肯定还是已经——要么是我估计啊——这个已经超期的人,应该是已经在寻求某种形式的合法身份保护了。他无非就是还是我刚才说了嘛,还是在上庭嘛,你自己把自己的案子做好不就完了吗?好,这个是评论我就不念了。没有申请下来公卡只能做现金,所以又不能报税。这样岂不是陷入死刑犯?不是啊,那个报税的话,你可以申请个人税号的,ITIN找会计师申请就可以了,很快的,三个月。报税和有没有公卡没关系。你有公卡之后,移民局把你这个信息给社安局,社安局一般会自动给你发一个社安号。但是你没有公卡,你去社安局申请个人税,社安局不会阻拦的,放下。不是社安局,像IS申请一样是可以拿到的,税号一样是可以拿到的。

陈律师所说的非法移民,包括申请庇护中已经有公卡的人吗?我刚才已经回答这个问题了。陈律师,请问这个月走现金还能申请庇护吗?带着未成年的孩子可以啊,这个是符合511的例外和63总统封关令的例外。但是一样,你要有庇护申请的理由,而且一样要经过可信恐惧面谈。哪怕你在墨西哥申请了CPV1,所以最好我们的建议是还是老老实实申请CPV1。但如果你在墨西哥遭遇了危险,人身危险不能在墨西哥等待下去,那时候你约定下来,他可以豁免掉的,这个是很清楚的。

计划生育案件还有机会在移民法庭通过,这个没有问题的。这个依然是这个法律正在的。而且这个改变庇护处理的标准的时候,它只对后来的有影响。计划生育在中国,中国现在没有取消计划生育,首先啊,中国的计划生育说是叫三胎制了,没有说取消。中国政府不会取消的,中国政府会想办法让你多生,但是那仍然是想办法让你多生。为什么还要留个三胎呢?而且以前受到的那个伤害,比如说堕胎流产,还有结扎式结扎,那个伤害是终身的,依然有效。美国没有修改这个法律,不用担心。

陈寻是那些旅游签证入境,或者走线进来的人的孩子,还能上公立学校吗?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可能,不对,小学、初中、大学、高中都是可以的,和这没有关系。这是说公立学校,私立学校人家就更不看这个东西了,和这个身份没有关系的。这个法律并没有修改,不用担心。

请问川普上台后,是不是就取消任何政治庇护了?这个不是,我刚才也已经介绍了,这个在这个新法中会大大限制。比如说它这个第一,你如果经过第三国的时候,你必须要在那个地方,要么已经是你庇护被拒绝,要么是你在那个地方本身是一个严重的人口方面受害者。然后还有,你必须要通过口岸进来,不能说是通过边境上进来。这个标准确实是大大提升了,这个限制了范围,但没有取消政治庇护,那不是。

但是我觉得它这个法案中有一条会恐怕让很多人铤而走险。它说了有一条,就说在公海上被美国抓到带入美国的人,那些一样可以申请庇护。我估计很多人可能要跑到古巴或干嘛,从那个很危险的地方要进来了,这很可怕。

美国庇护程序走完了判处地界了,还可以去加拿大继续申请庇护吗?这个美加确实有这个协定,协定的要求就是说没有特殊情况的。

你应该先到你进入那个国家申请庇护,然后你到那国家申请庇护被拒了,你可以再到另外一个国家,这是可以的。就是说你如果在美国庇护被拒了,跑到加拿大去当然可以。

有地解令。美国公民孩子21岁之后,可以给父母打开递解令吗?难度大吗?但是可以把非法居留的时间豁免是吗?难度很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个中南美洲进来的那些人根本就不用担心这个事情了。当然这一点要考虑到当事人本身,就是这父母本身,到底是合法进来的还是非法进来的。如果他是非法进来的,对不起,几乎没有可能。但如果是合法进来的,那就好很多。

但是也有一个问题,因为你已经有地解令,或者其他形式的不利因素,你要申请一个豁免。打开递解令本身就不是一个保证的事情,这个是需要移民局、需要IS那边同意,就是他们愿意配合你。比如说这个父母确实在美国时间很长,没有什么犯罪记录,报税也很好,然后这个社区关系也很好,又有美国公民子女,这时候申请重新开案是可能的。

因为你首先要向移民局申请一个I-130,拿到了I-130之后,再把这个东西交给IS。我们申请一个叫Joint Motion,就是共同申请打开这个案子,这是可能的。但标准很高,不是那么容易。可是如果是走线进来的,偷渡进来的,那这个当事人就更危险了,因为这很难豁免掉,而且需要你离境再申请。

下一个问题是,旅游签进入,面谈等待中或在大庭等待中的属于物证人员。这个已经回答了。不幸被执法局抓到,会被关进监狱立即遣返吗?这个也回答了,就是说不是立即遣返,会被关到监狱在那边等待审查。审查的意思就是上移民法庭由移民法官来决定。

有美籍未成年孩子的父母也会被遣返吗?其实没有关系。美国政府IS不在乎这个事情,除非是说,对孩子它有一类叫suspension,十年绿卡。就是说你来美国已经超过十年,实际上在上庭之前已经超过十年,而且因为你的离开,会对你的子女造成极端特殊严重的困难,通常是生病的比较重的,才会有影响。如果不是,基本上也没有什么用。

这种遣返算是背负递解令吗?那一定是有了递解令才可以遣返,除非你是自愿的,申请一个自愿离境。那个自愿离境也不是必须批的,它也可以不行。移民局可以说,我看你这个案子不符合,就给你发个地解令,让你以后很难再回来。

好,我们这一次7点20的直播就到此结束了。我们回答了半个小时的提问,其实超过半小时,40分钟的提问。然后我们现在是回答线下朋友们的提问。下一次下周我还会做直播。提醒一下在线的观众朋友们,川普当选的话题,下一次我们还可能继续。如果你现在没有关注陈律师,可以给陈律师点个关注。我们也有电报群,在群里面我们会聊一些相关的话题。

谢谢,谢谢!直播结束,谢谢!

遣返来了!遣返者众多,被遣返的原因都是什么?我会被遣返吗?

                                                                    陈闯创

         好,感谢在屏幕前等待的20位朋友!很抱歉今天迟到了10分钟。为了补偿,我会延迟13分钟结束今天的直播。迟到的主要原因是刚才和朋友们一起庆祝一个好消息。

    我相信有些朋友已经知道了,就是我们的一位好朋友,他的太太前一段时间面临移民局可能递解的风险。他们是通过走线进来的,非常不幸,在经历了恐惧面谈和复核后,移民局仍然没有通过他们的申请。原定于12月9日遣返,但今天下午我们收到消息,通过坚信的努力,移民局改变了决定,给了他们上庭的机会。我们预计这位当事人将在下周内获释,与家人团聚。刚才,我们和他的家人庆祝了这个好消息,因此导致直播迟到,我向观众朋友们致歉!

    现在,已经有朋友提问了,我会按照时间顺序先回答几个问题。

    首先,有朋友说话有回音,抱歉!目前我是用手机进行直播,声音可能效果不佳。我会尽量提高音量。接下来进入正题,第一位朋友的问题是:

    他说,他做的是未来恐惧的基督教庇护申请,在国内没有被迫害过。他的牧师会帮忙上庭作证,问正常发挥的情况下赢的概率有多大?

     关于这个问题,美国的移民法官、ICE(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和USCIS(公民与移民服务局)的官员都很清楚,中国有大量的基督徒。虽然中共确实对基督教有迫害,但并不是大规模抓捕基督徒,因为基督徒的数量非常庞大,估计早已超过一亿人。庇护要求必须证明回国后有明确的迫害风险。如果只是未来恐惧,且没有过往的迫害经历,即使有牧师作证,也很难说服法庭,除非遇到非常同情的法官。

     具体而言,法官可能会注意到,你的教会是否被针对,比如教堂被拆、牧师被抓等。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你的个人情况符合庇护条件,仅凭未来恐惧申请庇护成功的概率很低。我们建议,不要冒这么大的风险。

    如果你能证明自己在教会中有重要角色,比如长老、传道人,或者曾经从事过被视为敏感的教会活动,这样的申请会更有希望。这是第一类。

    第二类呢就是说,你虽然在教会内部不是什么重要人物,但你对基督教和中国受迫害的基督徒有很深的感情。因为他们所做的事情,你为他们呼吁、写文章、去大使馆抗议、捐钱、送物资等。这些行为可能会引起中共的关注。最重要的是需要证明两个条件:

     第一,中国政府可能或者已经知道你。如果你对国内受迫害的基督徒表示关注,比如捐钱或者提供帮助,而中共得知你与这些基督徒有联系,那就能说明中国政府已经知道你了。

     第二,对于已经知道的这种情况,中共可能会对你进行迫害。这可以通过背景材料来证明,比如从韩国来中国传教的人员受到了严厉打压,或者中共的文件(如“九号文件”或“十八号文件”)明确要求严防国外教会通过教会分化、渗透、颠覆中国。这些文件属于机密级别较高的文件,对国外教会的打击力度很大。

      如果你能证明自己属于这种被中共打击的“敌对势力”,即便你不是长老、牧师或执事,也没有在教会中担任职务,但因为你为中国基督教做出了贡献,中国政府可能会知道你,甚至采取行动。这可以通过国内教友的证词或者直接的威胁言辞来佐证。

简单来说,风险挺大,单靠正常发挥是不够的,还需要更多有力的证据作为条件。

接着回答其他问题。

关于大庭推迟和提前申请

      你的大庭被法官推迟,律师又帮你申请提前开庭。这种情况下,结果出得快慢取决于法官的空闲时间。如果法官在申请时间段内没有空位,可能会拒绝申请,但这不算大问题,你的律师可以重新递交申请,直到安排妥当为止。

关于手机定位软件问题

      开完小庭后,移民案件仍然归移民法院管辖。只有等大庭结束,并且法官批准你的案件(如庇护或A10身份)并最终生效后,ICE才能取消手机上的定位软件。目前阶段,定位软件是正常程序,直到身份最终确立。

这个案件从11月6号的总统大选第二天出来结果时就已经开始了。当时还是现任拜登政府,ICE已经给承包商发信,询问是否有能力在接下来十年内执行上百万次的监管、监控和关押工作。

    定位软件对ICE的好处是可以实时知道目标在哪里。例如,这个流程分三步:第一步,ICE需要先找到目标的位置。如果目标已经被关押在移民监狱,例如走线被抓的人员,就无需再定位。但很多人被释放后,如何找到他们就需要依赖定位软件。即便不是当下遣返,而是为了未来某个时间遣返,定位软件也能提供位置数据。因此,定位软件的使用规模只会越来越大。

     如果ICE认为某人配合度高、案子也无问题,可能会暂时放宽要求。但这种情况较少。对于某些朋友来说,定位软件可能影响生活便利性,但配合还是更好,总比未来被关在移民监狱要强。

    这也是递解流程的第一步:先定位,第二步抓捕关押,第三步遣返。定位软件的目的是确保知道目标的位置,这种技术的使用只会持续增加。移民局不太可能轻易取消定位软件的使用,反而可能进一步扩大。

接下来回答一些问题:

旅游签入境正在等待面谈。需要从佛罗里达搬到加州吗?

     佛罗里达的面谈其实也不错啊。我们有一个朋友,中国民主党的朋友,本来是在纽约的,他搬到佛罗里达,然后在他面谈就通过了。看自己的案情啊, 如果你的案子好,在佛罗里达待的也没事,那个什么有什么可怕的,不用担心。如果你自己没有信心,你转个地方也没关系,转个地方并不会把你的时间加快或延长,他还是按原来那个记录来的。这个还是按照原来那个时间排队,他不会说转个地方了,然后就到一个新的地方新的时间报到时间那个算不是的。好好做自己的案子,至于你自己的生活方式,在哪里生活,与你的案件申请和邮寄的关系有关。这个还是看这个,不需要考虑这个地址因素啊。好,下面还有三个问题,四个问题,哎呀这么多。我们回答完一个问题就进入今天的直播,我主讲的这个环节。

小庭延期后去报道会被拘留吗?

     可能性非常小,除非做了不该做的事情。小庭延期与报道无关,报道还是需要按时进行。不报道反而会带来更多麻烦,例如法官可能下达缺席递解令。按时报道对未来发生意外时的案子处理更有利。

    直播的主要话题是遣返的原因。今天来晚了是因为庆祝一位朋友的家人原本在12月9日要被遣返,12月8日就被送到机场等待。但在各方努力下,他的递解令被取消,现在可以重新上庭,继续移民法庭的庇护申请。

这半年多来,我处理了好几件不同的案子,都是当事人被关在移民监里的。

有的申请恐惧面谈没通过;有的恐惧面谈通过了,但需要在里面上庭;还有的恐惧面谈通过了,但在里面上庭时没有通过,需要上诉。

    还有一些朋友连恐惧面谈都还没有。好几个案子,至少四个案子,再加上以前处理的更多的案子,这些人都曾在中国坐过牢。但即便如此,他们在移民法院的申请依然非常困难。移民部门作为原告,他们吹毛求疵的本领以及对这些当事人的敌意,真的是超出想象。

     这一次的人道救援初步有了好的结果之后,我们还计划在未来做更多的相关工作。这次救援涉及到美国国会、行政当局、国务院等多个部门,因为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负责递解,此外还有SS等部门。通过与许多人接触,我们发现一个很大的问题:移民部门和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扩招人员后,招进来的人素质堪忧。他们对国际情况的了解非常少。

     美国政府在招聘过程中,为了国家安全,会对背景进行严格审查。例如,他们会问你最近几年是否出国,是否与外国有联系,是否有亲戚朋友在国外等。这些都是国家安全背景审查的内容。然而,这样的审查制度导致一个非常荒唐的现象:那些专门负责处理移民事务、需要与外国人打交道的人,反而很难通过背景审查。

    于是,最终招进来的人,虽然安全性和可信度较高,但他们对国际事务的了解极为有限。有些甚至可能从未出过国,甚至没出过州。他们的教育背景虽然一般是大学毕业,但处理复杂国际事务的能力仍显不足。

    以最近的例子为证:在纽约报道的一起案件中,一名华裔移民官员利用工作之便,将其他中国人的信息泄露给朋友,并帮助朋友抓人。这种情况在移民部门并不少见。这就让人担忧,随着未来可能进一步扩招人员,这样的问题只会更加严重。

被遣返的原因有时候并不是申请者犯了大错,而是审核官员对国际事务的不了解。例如,处理过的几个案子,涉及在中国坐过牢的当事人,即使全世界顶级媒体都报道过他们的案件,他们仍然被关押在移民监里长达半年之久,无法释放。这种情况在未来只会愈加恶化。

       总结来看,美国移民部门新招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以及对国际事务的了解不足,成为了移民申请中的一大障碍。这不仅对申请者造成了不公平,也为美国的移民系统带来了更多风险和挑战。

       就像拜登总统在任上的时候,后面联邦的学生贷款那么多钱。美国人大学毕业了之后,欠款能到大学毕业也并不容易。即便是这样,主持的官员的素质对于国际的情况不够了解,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麻烦。那当然我们也知道有很多中国人来美国,其实是不在乎的。有几年能混个几年,哪怕有的连大庭都没过。

     不是还有两次上诉机会吗?又拖了几年,挣个七八年钱,挣够钱了。有些人甚至,我就很清楚,他这个上庭失败了,不是我的客户。他上庭失败了,他想上诉干嘛,还要花那个钱?他上诉的话,他可以延期。那个人就为了上诉的钱,他连这一点上诉都不愿意上诉。他只要能挣个钱就行了。那像这种人,那可能,反正他本来就只是抱着一个运气的,他无所谓了。过就过了,过不了,他不在乎。对于其他人,对于那些真正追求自由,在中共那种黑暗的统治、愚昧的统治、愚民的统治不能容忍下去的,千万不能把自己的案子掉以轻心,因为这是真正可能发生的。我刚才举那四个例子。哎呀,最长的坐牢,坐牢四年;另外一个人坐牢三次,判刑啊,到目前还是在移民监里关着,前途未卜。不是那么容易,这是真的。

    当然也有移民官,有些人自己很常见的是编故事,什么小黑屋里面打了几天,打了这么多东西,也有, 这种人也有。所以呢,这个遣返,这个大遣返的,至少,至少是明年1月20日,从新总统上任之后,头一百天执行一个大规模的遣返,这是一定要发生的一个事情。哪怕没有把人送走,但是先把人关起来啊,关起来之后再审查嘛。这个我在之前几次节目中已经讲过了,这个是非常非常值得大家警惕的,一定把自己的材料扎扎实实地做好,做好了而且要呈现出来。呈现出来的首先是一种你的客观材料,已经准备好了;另外就是说你自己说的,自己不是其他人。到时候回话,回答问题时是你,不是你的律师在替你争辩、替你准备材料。但在问你的时候,如果你自己说不出来,不仅仅是检方质问你的时候你不敢答,连你自己律师问你的时候你都答错,你都不敢讲述出自己的事情,那怎么办?你一定要做好这些事情,尤其是对爱好自由、真正珍惜自由的那些朋友们,我的建议是:好好把案子准备好,把材料和证据准备好,然后自己也要非常能够头脑清晰地知道,OK,中国的迫害是个什么样子?这个我自己做的事情是在哪一类,为了什么,我自己做出了什么事情?中共怎么知道我做这个事情?对于我做了这事情,哪一类的人哪些人,哪些人已经被中共怎么弄成这样了?

   你就像这个,在群里前两天有一个朋友,他提到这个问题。他说,我开庭的时候,政府律师说了,说了我们看了这个最近的美国国务院的人权报告上面没有提到你们中国民主党受到迫害。怎么理解?2024年美国国务院的人权报告里面没有提到中国民主党被迫害,这可能是个事实啊,我没有查这一句。他没有单独提到CDPR或DBC这个名字,但如果你自己或者你的律师不熟悉这个情况,那你就上套了。为什么呢?那里面一定会有提到几个中国民主党人的名字,只是没说这几个人是中国民主党员,那也不一样,还是包含了中国民主党人被迫害的资料吗?但如果你自己不熟悉,你的律师不熟悉不了解这个情况,你当时就慌了,慌了,那这个意思是不是美国国务院就不知道?美国政府最权威的关于中国人权报告记录就没有说明就不是的,知道。如果你自己到时候上庭的时候不熟悉这个情况,人家这么一问,你自己不就落入陷阱了吗?对不对?

     所以呢,说来说去,最后一定是自己要对这个案情很熟悉,不仅仅是你把这个客观的依据准备好,你对自己做了什么也要知道。你就像我经常跟朋友们讲,我说中国这么多政治犯,你自己能讲出来十个政治犯的名字吗?你们来自的那个省,你能讲出几个政治犯名字都不说,一定是现在正在坐牢啊,最近几年出狱的也算,你能讲出几个政治犯的名字?哪一个和你的情况相像,你知道吗?然后还有问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不可以——这是两个问题啊!

      你可不可以到中国其他地方去?你说啊,你担心你们那个省怎么怎么样,能不能到中国其他地方去?如果不可以,为什么?还有,你说你离开了中国,那你回到中国就会被中国政府发现吗?其实这些都是很简单的问题,但当事人自己对这些问题不动脑子。说实话呢,就是对中国的迫害情况还不是那么熟悉,到时候就回答不出来。这对自己的案子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因为这就证明了你没有那么恐惧。如果你恐惧,就能说出来了。你为什么恐惧?原因是什么?我知道中国的情况是怎么样的,这些都要熟悉。

       好好熟悉自己的案子,不仅仅是说我已经做好了,你还要知道为什么好。你的材料也要准备好。最近半年,处理的一些案件,尤其是在移民方面,出来之后上庭之类的,情况完全可以相信,两个半月后,移民间的情况一定会更糟糕。IS的这些官员一定会更主动、更具进攻性。等到在移民监里面抓起来人的时候,或者对他们进行取保或者假释,或者说上庭原告的IS会要求更严格。

       包括川普最近新任命的移民执法局的代理局长,他的提名还需要国会批准,但代理局的官员不需要。新的政府上台时,直接上任的官员,包括CBP的官员,这些川普总统任命的边境海关保卫局的官员并不是吃素的,真的是资深且非常熟悉美国移民和边境系统运作的强硬派官员。最近还有一个新闻,虽然不好说,但至少代表了一种倾向,体现了美国右派的立场。在川普总统上台时,AIS就是执法,不好的事了,要把你抓起来了。怎么说呢,有些调查了,下面的朋友说,最近从墨西哥想翻进来。那么从监狱通过恐惧变态被释放的概率有多大?大约关多久?这个不好说。被释放的概率,即便是在恐惧面谈通过了,AIS想把你留着,我目前就是有床位啊,有人手啊,留着就留着呗。今天里头上庭嘛,好吧。

       但是如果啊,你在,只要不是在德州的那个移民监啊,上庭的时候,你想出来是可以申请这个Bond,可以申请保释的付款保释的。你提出了保释申请,一般来说一周之后法庭就会给你开保释庭,给你做决定,一周之内一般都会放出来了。下一个朋友是说,你看,我这朋友还问过好几个问题,他是两个孩子的单亲妈妈。如果大庭不过被递解,请问公民孩子会被一起遣返吗?公民怎么遣返?当然不会了,但你自愿带他们回去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不用担心。

    这位朋友好像有点问题啊,他说教会一对夫妇带着双胞胎偷渡进来,两年了没有去出席小庭,不懂英文,请教怎么处理他接下来又问说,他们的递解令生效了吗?他太太明年一月份要生个美国公民,会有帮助吗?当然没有工作,生个美国公民的那种偷渡进来的人,中南美中人还少嘛,几百万人人人家都有,生了好几个的,这个会有这种状态。有助于他留下来吗?一点都没有啊,两回事。这个还是进来两年没有出现,当然如果他本来就没有被抓住,那就没有小庭了。如果是有小庭他没去,去逃庭的话,那很可能他已经有缺席递解了。但如果他自己从来没有拿到过上庭通知,或者说他的律师给过他错误的信息,他还可以打开,不然他就很难了。怎么会这么大意?我建议赶快立刻的去找律师来处理这个问题。

      哦,这边有个回复说,被抓了关了两年放出来,没有律师,那赶快去找律师去吧。很大可能是,应该是已经有了这个,因为按两年前之前的关了放出来,那就是已经发了上庭信给他放出来,而不是说放出来让你无忧无虑的,身上没有任何记录的,那是不可能的。那放出来的意思是让你放出来去上庭。这个朋友很可能是有缺席递解的了,要打开应该是有点难度的,还是有希望打开,但会比较难。

     这个朋友问说,手机有定位,目前已经假释,你那个也不算什么。接下来也没有可能被关起来,可能应该还是比较小了,毕竟还不是最优先的目标。关起来如果你案子好的话,还是上庭,对移民局也没什么好处,浪费精力反而把这个其他本来他能送走了的人他送不走了,浪费了那个位置。不用那么担心,所有类型的犯罪记录那当然不是了,严重的威胁到美国国家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这个多次以上的道德有愧的,德行有愧的犯罪,那也是优先目标。

     被缺席递解的,估计是被缺席递解的,带着双胞胎的朋友你赶快去找律师去,这个问题很复杂,没有什么在这里谈的。家庭放弃,预约CBP one直接翻墙,对庇护有什么影响?当然有了。如果你是用CBP one进来的话,你就直接有了申请庇护的资格。有,当然这要说清楚,有了庇护的资格不是说他就不关你了,把你关在移民监里通过恐惧面谈,然后进行上庭,一样是正当程序,而且你仍然是有申请庇护的机会,不像那些没有用CBP one的人连这个机会都没有。

     好吧,但如果你放弃了,你不用CBP ONE了,那进来了首先默认的就是说你不能申请庇护,除非你有一个例外,就是两个例外,人口暴力、人口贩卖受害者或者是有严重的人身危险,在墨西哥不能再停留了,或者一类就是说你在墨西哥包括严重的国家已经申请庇护被拒绝了,当然可以进来再申请庇护,不然的话,你放弃了CBP直接进来,那么默认你是不符合申请庇护,也不能申请庇护了。你可以申请A10,A10的标准是很高的,我们之前讲过,很难的,这个需要当事人自己做决定,我们对此没有什么法律建议。

     好,差不多50分钟了,还有一个问题,这个是说,没有被抓到接下来什么流程?应该在120之前提交无关的事情。提交了能避免签吗?没有关系,提交了地址告诉移民局了。

    他更方便抓你了。如果没有被抓到,好处是你至少多了一次面谈的机会。因为这个,就是美国移民执法局没有把你送到递解程序中,你仍然可以像签证进来的人一样,主动到USCIS,把材料递交给他们,要求安排庇护面谈,这样就多了一次机会。

至于是否应该在120天之前禁开,我还是建议尽早进入程序,早进入早安全。到时候如果要把你送走,早点准备一些理由,方便处理。

    OK,感谢大家,今天的直播就到此为止。现在是10点03分,直播已经进行了50分钟40秒。如果还有问题,我可以再等一两分钟。如果没有问题,直播将在1分钟内结束。谢谢大家。

    最后再稍微补充一句,有些人有个疑问,川普总统说他要动用军队来执行驱逐,是否违法?要说清楚,并没有违法,因为这要取决于他让军队做什么。现行法律中,有一个很常见的做法是,你把人关起来,旁边的看守可以是军人。虽然军队不能介入国内的执法工作,比如庇护官员派去问话,询问是否害怕回到中国,但军队介入后,可以节省移民执法部门的资源。

军队可以提供飞机将人送走,或者提供一些情报性的信息,这都是常见的。像军队参与到国内的反恐、禁毒等任务,提供支持帮助保护边境,运送人员等,都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这不是直接的军事执法。限制军队执法是指,他们不会直接进行执法,而是通过提供支援,帮助人员的转移等。

    总统有权指挥军事力量来执行部分任务,支持移民执法的工作。今天的直播就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陈闯创律师谈移民法庭现状

                     

                                           2024.12.23.

       虽然我今天晚上没有离开,这一个星期里,我经历了开庭和面谈,包括恐惧面谈的复核情况,总共有七个案子。总体来说还算顺利,有四个已经有了结果,剩下三个还在等待,其中两个需要继续开庭,一个在等待最终结果。四个有结果的案子中,有一个被拒,另外三个通过了。

    上周,我在网上直播时谈到了移民局的面谈和恐惧面谈的相关情况。今天正好接着这个话题记录一下。最近有一位客户的恐惧面谈没有通过,但在移民法庭得到了复核的机会。复核过程非常紧张,从恐惧面谈到复核不到一周时间,一开始只给了两天的准备时间。复核时,因为法官没有中文翻译,案件被延迟了两天。最终复核时,我们充分准备了材料,当事人在陈述时,移民官认可了他的可信度,尤其是关于他因批评政府而受到迫害的情况。

     尽管移民官的逻辑很奇怪,认为批评政府被抓是正常现象,但我们提交了充分的证据,包括家属的证词和相关报道,最终法官认可了他的恐惧面谈结果。由于他在德州,即使通过了恐惧面谈,仍需留在移民监,难以通过保释程序获释。

    另外,还有一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他自己在移民监里没有请律师,靠自己的陈述让法官相信了他的庇护申请,并最终获得批准。还有一位客户是中国民主党成员,2019年底来到美国,赶上了疫情后决定留下。他的案子目前正在处理中。

以上是近期面谈和复核的几个案例。

    这段内容讲述了一位虔诚基督徒在中国和美国的经历,以及他在申请庇护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以下是提到的关键点:

1.基督教背景与在中国的经历

   这位当事人曾在中国工作,受过高等教育,在一家世界500强企业就职。他与家人毅然选择离开中国,移民美国。他在中国期间未曾参与声援或支持受到迫害的家庭教会信徒。

2.申请庇护的挑战

     法官对他的案件持谨慎态度,尽管承认他是虔诚的基督徒,但他在中国并未面临直接的迫害,也未从事与支持家庭教会相关的任何活动。

中国有大量家庭教会信徒,其中部分人确实面临风险。

提到了成都王怡牧师的案件,但并未能证明普通家庭教会信徒都受到同等程度的迫害。

3.美国生活和信仰表现

    他移民美国后,表现出虔诚的基督徒信仰,在教会中捐款和服侍,但这些行为未能直接支持庇护申请的理由。

4.庇护申请未通过

    初审未能通过,导致递解令的签发。他的律师团队计划向移民上诉委员会(BIA)提起上诉,这一过程可能耗时数年。

5.潜在的反思和遗憾

   他从一个反对共产党的态度转变为在美国更专注于个人信仰活动,而未在公众领域表达更多。这被认为是一种遗憾。

   BIA决定还是一个负面的决定,它还有一个去向学运法庭上诉的机会,总之会比较困难。这是讲述了几个没有结果的案件,然后再讲三个没开完庭的。这三个案件有一个法官说:“我只是想做决定,没说具体时间,我做个决定就行了,不需要我们再回去了。”这位当事人其实有一个问题,我也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最近离开中国的人,很多朋友都知道,其实是在大瘟疫期间。那么好了,中国政府确实实施了这种极端的非人道的,反人性的防控措施,但是普通的外国人看来,中国政府是在应对一个公共危机。所以我知道很多朋友离开中国,是因为在瘟疫期间遭受到不公正的事情,或者说表达红码,比如说关在家里,表达工作。所以你需要讲出来,从你的个人经历亲自讲出为什么中国政府这个措施是不合理的。

     比方说一个其实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就拿疫苗来说,中国的疫苗不管用,而国际上的疫苗已经证明是管用的东西,但中国政府就是拒绝进口的。你为什么不讲这个呢?比方你说你反对在中国打疫苗,你要讲出来反对的理由啊。那美国实际上在那个期间的时候,也是有这个要求要打疫苗的,甚至说联邦政府要求联邦公务员必须打疫苗,这个要求最终也是维持了的呀。你不能单纯说“哎呀,我反对打疫苗,我反对做核酸,反对封城之类的”,就说反对把家里人封在那边,你要证明,你要描述出来它是一个怎么样非人性的、不合理的措施。

    不是简单地指出一个美国人是怎么了解的,尤其对移民来说,移民认为这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面对一场公共卫生危机,必须采取一些措施。所以你要能解释出来,包括比方说是否有打疫苗的病例,所有这些你要能讲出来。就多次在开庭的时候都出现这个问题。法官或移民法官会说:“这个东西是不是说,为了一个社区的公共安全,中国政府采取这个措施有没有道理?”当然是没有道理,但是你得自己说啊,这是一件很关键的事情。

 再讲剩下的这两个案件,其实当事人都没有被问话。有一个当事人本来是有机会的,但原因是证人的到场,而在撒亚纳这个地方的证人是需要到达现场的。到达现场之后法官其实对他们是比较尊重的。譬如说你的证人,法官也不愿意说你一言再言,然后你的证人一定要再三度来到这个地方。所以到庭的证人,法官愿意给他一个机会,就是说让这个证人先作证。因为法官也都知道,很可能一次来不了,不过这一次来了,下一次,等到当事人自己作完证了,下一次再把证人找来。对证人来说,这其实也是不利、不公平的。

   当法官允许证人先作证时,这就很有意思了。这个证人的经历,法官也好,检察官也好,非常感兴趣。我问完这个证人,然后检察官问,检察官问完之后,我再反问,反问完之后法官再问,法官问完之后我再反问。我反问完之后,检察官再问。这样纠缠了将近两个小时。这一天,下午的时间就花在证人身上,花了两天时间,但我觉得这时间是值得的,因为这个当事人,他作为一个非常积极参与反共活动的人,有一个特殊的经历。他在中国有一个表哥,从小一起玩耍,是一个反共集中营的受害者,被中共跨国从马来西亚绑架回去的。如果不是这两位当事人,不是我们这个当事人从中国逃来找到我们,我们根本就没听说过中国还有这么一号政治上了不起的人。

   所以他的案子本来也应该是有价值的。但他来到美国后,从事包括声援自己的表哥,参加反共活动。检察官问到,也有发了一张报导,是谁报导的?这些媒体是怎么知道这个消息的?是你们自己主动邀请媒体来的吗?

   然后呢,这个当事人在现场拍了好多照片,他参加活动其实很多,去介绍的组织的活动中可能有90%是一样的,他的参与率是非常高的。那为什么总感觉法官直接问出来,感觉这个当事人参加这么多活动都拿着手机,好像就是去拍照的。那么你作为证人,作为这个活动的组织者,主办方你就不感到有什么问题吗?这其实是非常有意思的。

   我们在之前的时候,法律上本身是有一个要求,就是说当事人向法庭提交了证据,怎么能证明它的真实性?如果你自己提交了这种自己手机拍的,或者他把你拍了,至少有一个合理的怀疑,说你为了弄出一个东西,把它PS也好,怎么做也好,这个嫌疑是挺大的。其实在别的出庭时也有问过,然后就直接问出来:为什么你拍这张照片,你手中拿的标语,那两个字比别的字要清楚,是不是你修改的照片?人家都是可以怀疑的。

    但是假如说你参加这个活动的照片不是你自己拍的,假如说这张照片是由谁拍的呢?就是活动的主办方。所以证人就很好的回答了这个问题:这是因为主办方自己要留下这个记录,他们需要报道、需要记录参与者,还要比对说如果将来有可能,发生什么事情,他们能回溯。中共确实有监视,由线人来监视,尤其是到现场。那么他们把现场参与人员拍照记录下来,这是组织方为了维护自己组织参与人士的安全。

   然后法官、移民官就主动问到:据你所知,有没有说参与活动现场的人为了隐瞒自己的身份,戴口罩、戴墨镜?其实在任何现场我们都预料到过,当然这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说这个人自己确实有想法,有表达但是没有勇气,他才隐瞒自己身份;另一种可能就是一个线人,他故意来隐瞒自己身份来拍照记录。

    其实是有的。但我举这个例子就是说,其实移民官也好,法官也好,他们对这些事情都还挺在意的,心里有数。他们会直接问到:这个动机是什么?你们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自己参与人员的信息安全?当然也会问到,如果数据泄露,可能对中国那些家庭产生什么影响,这些都会问到。所以我们也是一再说过,包括我对我的客户要求说,你那个照片提供你自拍给我的,我其实很不喜欢,最好不要给我很多。第三方独立提供那些照片,我更喜欢,因为这个不是你自己拍的,是别人拍的。有些摄影师,我们举个例子,有一个去旧金山抗议的时候,那这个法新社的摄影师拍了一组照片。当时这个人坐在那个地方,照片效果就很好。

    当然我们不是说一定要那种大媒体摄影师拍摄的照片,但至少可以请他来作证。如果怀疑照片的真实性,就可以叫他来:是不是拍你的,为什么要拍这张照片?这样不就很有利了吗?还有类似的问题,比如说有个当事人说自己在中国没有圣经,是从微信上下载的。微信上有个小APP可以下载。法官就很感兴趣,检察官也很感兴趣:你那个APP现在还在吗?你那手机能打开吗?你那个APP是下了一整本圣经,还是每次需要单独下载?你可以递交截图吗?

    是的,这是个好问题。我自己投身法律这个行业,实际上也是看到了这个现实。其实不仅仅是华人这个群体,在整个新移民群体中,包括西班牙裔的、讲西班牙语的、讲俄语的群体,美国移民区FBI抓到这种情况比比皆是,委内瑞拉的、俄罗斯的、中国的,其他国家的也都有。提供法律服务确实是,美国的法律服务费用相对较高。解决的办法,我觉得根本上就是增加服务,减少难度。

   但是在这个问题上,说起来时间很长。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对于刚来到美国的人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多方打听。最好不要说我听说这个,来到这里就直接找到你们了。其实,包括那些找到我当面和我谈的朋友,我们当然非常有信心,你和其他家比对之后,我们仍然做得很好。但是我希望你做这个决定时,是经过深思熟虑并获得充分信息的决定。真的没有必要说,不能只是听人一介绍就直接相信,立刻签约。你像,至少在我们律所,虽然说和我本人预约、获取信息也有收费,但我们至少会提供至少15分钟的免费咨询。

   我自己也做这个节目,也是为大家提供一个信息渠道,你可以看,信息其实是有的。并不仅仅是我一个律师在做,其他一些同行也在发布信息,我觉得他们讲的也不错。所以,这个问题很重要,对自己的案子要负责任,广泛地获取信息,我说可能货比三家多了,至少两家可以吧。对不对?一家做几天,可能还是有点盲目。哪怕是找到我们的,我觉得也是如此。我还是鼓励新来的同行们能够去寻找真正的法律服务,并做比较,这并不难。毕竟,华人律师,或者说有华人助理的律所,相对来说还是不少的。虽然总体上人确实缺,但缺不是没有,还是有很多的。

    我觉得要耐心一点,花几天时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这确实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我在纽约多次遇到。当事人真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被忽悠的,三万美金、一,二十万美金,啪就直接打过去,什么事都没做。我心里就想,为什么不找我来稍我把你流产了,我把你截然,还是什么强制的,对不对?尤其是有些人他可能不是在事发之后很快就来到美国,可能时间过了80年、90年,可能从他递交这个申请,到他实际发生这件事情,可能都已经过去20年了。那个证明可能就真的没有了,那怎么办?不是说只有一开始的,虽然法律上非常清楚,法官已经来谈这个事情,越早出现的证据就是越和你声称那个事情发生的时刻越接近的证据,肯定是比后来你要事情庇护了,马上要面谈了,你才匆匆忙忙找一个证据要好。

    但是原来的证据在确实出现这种情况时,它就是灭失了,灭失了之后,书面的证据没有了,可以有其他证据来提。比如说,我还是拿书面的证据来说,那当事人一般来说是女性,怀孕总会不是自己能完成的。那好,另外一方,男方对这个事情是否有自信,或者说你的家人对这个事情有自信,或者说你的朋友或者其他人有没有目击这种情况?当然你以后能找到那个医生做什么,那比你更好,这人良心发现,总之得有什么人知道某些关于这个事情,越直接肯定是越好。姐姐啦,丈夫啦,父母啦,什么之类的,或者说,哎呀,我等有什么伤口啦,以后在医院检查,我等会发现,我甚至来了美国之后,检查发现,哎呀,有强制结扎,那肯定也是好。

    所以不用担心自己自身中提到某件事情,我以为的那个最有利的证据现在找不到的,那倒不是。因为它毕竟还不是一个刑事审判,它的要求,这个证据的标准没有那么高。就是这个刑事审判,超越一切合理怀疑,只有这么一种可能,不是的,这个身份证,或者其实要求证明的那个迫害会发生,加拿大迫害吗?迫害发生可能要求只有十分之一,你递交这个证据越多,越直接,那肯定越好。 但是也不是说我以为的那个文件没有了,那个报告没有了,那个视频没有了,那个录音没有了,完了,这个事情就再也不能证明了。不是这样,旁证一样是可以接受的,只要在你自己的面前表现很差不好,那么你的这种书面材料,比独立的客观的证据材料对你作用会越大。更好,我细节表出来,完整,很可信,那么你这个书面证据材料其他的高层证词,相对少一点,一样是可以的。这是一个平衡的关系。

    好吧,还有最后七分钟。这个网上还有三个问题,那我就回答一下网上的朋友的问题。第一个,有人说,请问人在安全的第三国可以前往美国申请庇护吗?要看你怎么来啦,通过签证来,由美国签证来。哪怕你现在目前在安全的加拿大,虽然加拿大和美国有那样一个协议,但你只要有一个进入美国的有效证件,才能够不受到限制。但如果你是没有这样有效的证件。

    现在再举个例子,在墨西哥待着,第三国待着,那么在目前的情况下,除非你是有家人或在墨西哥遭遇什么危险,急迫的危险,不是那种一般意义上的危险,必须在墨西哥申请,是6月1日,通过这个方式来签证,所以不是。

有些人我们确实很难理解。但是我的建议还是,详细对比一下,确实是个非常好的问题。

经常遇到上当受骗的客户,有时候我都很无语。如果现场观众没有问题,我就再回答一个问题。陈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个问题。比如,我现在正在申请政治庇护的自好吧,还有最后七分钟。这个网上还有三个问题,那我就回答一下网上的朋友的问题。第一个,有人说,请问人在安全的第三国可以前往美国申请庇护吗?要看你怎么来啦,通过签证来,由美国签证来。哪怕你现在目前在安全的加拿大,虽然加拿大和美国有那样一个协议,但你只要有一个进入美国的有效证件,才能够不受到限制。

    但如果你是没有这样有效的证件,假如说你现在再举个例子,在墨西哥待着,第三国待着,那么在目前的情况下,除非你是有家人或在墨西哥遭遇什么危险,急迫的危险,不是那种一般意义上的危险,必须在墨西哥申请,是6月1日,通过这个方式来签证,所以不是。述书中提到,我曾经在中国遭受到迫害行为。可能因为时间比较久远,或者说没有保存好当时的证据。那么我在填写自述书时的意义有多大?如果开庭时法官询问我是否有相关的证据,我无法提供证据,是否会对我的案情造成负面影响?

     这个问题看起来,朋友对自己的案子也很认真思考。问题就是,我说了某个事情,但如果法官问我要证据,我没有,怎么办?首先,1991年之后,美国通过了一个法律叫Real ID,它确实有明确要求,当事人对自己所声称的事情有义务提供证据。不能仅仅依靠口述来获得庇护,绝大多数情况下都需要提供证据。

     但同样,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某种证据,他可以解释为什么不能提供,只要能提供合理的解释,一样可以满足要求。我举一个最常见的例子,实际上这也是很多人对中国人在美国申请庇护存在误解。

    很多人认为中国人在美国申请庇护,最常见的是因为遭遇强制流产或类似情况,但中国政府一般不会给你提供这样的证据。我把你流产了,我把你结扎了,还是什么强制的,对不对?尤其是有些人他可能不是在事发之后很快就来到美国,可能时间过了80年、90年,可能从他递交这个申请,到他实际发生这件事情,可能都已经过去20年了。那个证明可能就真的没有了,那怎么办?

   不是说只有一开始的,虽然法律上非常清楚,法官已经来谈这个事情,越早出现的证据就是越和你声称那个事情发生的时刻越接近的证据,肯定是比后来你要申请庇护了,马上要面谈了,你才匆匆忙忙找一个证据要好。

    但是原来的证据在确实出现这种情况时,它就是灭失了,灭失了之后,书面的证据没有了,可以有其他证据来提。比如说,我还是拿书面的证据来说,那当事人一般来说是女性,怀孕总会不是自己能完成的。那好,另外一方,男方对这个事情是否有自信,或者说你的家人对这个事情有自信,或者说你的朋友或者其他人有没有目击这种情况?

    当然你以后能找到那个医生做什么,那比你更好,这人良心发现,总之得有什么人知道某些关于这个事情,越直接肯定是越好。姐姐啦,丈夫啦,父母啦,什么之类的,或者说,哎呀,我等有什么伤口啦,以后在医院检查,我等会发现,我甚至来了美国之后,检查发现,哎呀,有强制结扎,那肯定也是好。所以不用担心自己自身中提到某件事情,我以为的那个最有利的证据现在找不到的,那倒不是。

    因为它毕竟还不是一个刑事审判,它的要求,这个证据的标准没有那么高。就是这个刑事审判,超越一切合理怀疑,只有这么一种可能,不是的,这个身份证,或者其实要求证明的那个迫害会发生,加拿大迫害吗?迫害发生可能要求只有十分之一,你递交这个证据越多,越直接,那肯定更好。但是也不是说我以为的那个文件没有了,那个报告没有了,那个视频没有了,那个录音没有了,完了,这个事情就再也不能证明了。

    不是这样,旁证一样是可以接受的,只要在你自己的面前表现很差不好,那么你的这种书面材料,比独立的客观的证据材料对你的作用会越大。更好,我细节表出来,完整,很可信,那么你这个书面证据材料其他的高层证词,相对少一点,一样是可以的。这是一个平衡的关系。

    这个案件不是刑事审判,证据标准较低。刑事案件要求超越合理怀疑,而庇护案件的要求较为宽松,递交的证据越多越直接越好。但即使某些文件或证据丢失,仍可通过其他证据证明案件,不必担心无法证明。旁证和书面材料同样有效,越详细可信越有帮助,平衡使用高层证词也可以。

    另外,关于在安全的第三国,是否可以申请庇护,关键在于你是如何进入美国的。即便在加拿大,若持有有效美国签证,也可以进入美国申请庇护。如果没有有效证件,只有在遭遇急迫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在第三国申请庇护,并通过适当途径获得签证。

    第三国是否可以申请庇护,关键在于你如何进入美国。即便在加拿大,若持有有效美国签证,可以进入美国申请庇护。如果没有有效证件,只有在遭遇急迫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在第三国申请庇护,并通过适当途径获得签证。

移民案件通过的秘诀


移民法庭见闻与
511法案解读

      那是511法案吗?明年,也就是2025年,是否必须上诉到这个法案?这不一定,要看政府的决定,因为二审结果目前尚未出来。而且,二审结果出来后,还要看败诉方的打算。目前法院建议双方和解,也就是妥协。如果妥协达成,自然不会再上诉了。

问题在于,现在的政府和下一届是否同一党派仍是未知数。即使同一党派,也可能改变立场,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所以一切尚难预料。不过我的建议是,不必过度担心511法案的影响。

    如果下一届政府换党派,无论是否换党派,政策趋严几乎是肯定的。就连现任副总统哈里斯的表态也比拜登强硬得多。

      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今天是特别改期的一天。我们原本每周四直播,但这次改到周五是因为我昨天在洛杉矶开了两个庭,时间安排不过来,所以推迟到今天。

     这次主题是分享我最近两三周内在纽约、新泽西、洛杉矶三地移民法庭的见闻和经验。我总共开了七个庭,涉及七位移民法官,目前结果不错,三个案子已经通过,一个将在两周后宣判,应该没问题,还有三个延期,其中一个延到明年五月。

    洛杉矶的移民法庭目前法官的安排是,同一时段安排两个庭,优先处理较紧急或准备充分的案件。这种安排虽然导致部分案件被延后,但法官的意图是希望在有限的时间内尽量高效完成工作。对于等待时间较长的案件,他们也会优先处理。

    例如,昨天的一位客户由于另一案件已经开过一次庭,所以被延期到明年五月。虽然延期时间较长,但法官明确表示,这段时间可以用来进一步补充材料,例如在社交媒体上发表的言论等,可以作为支持证据。

   希望这些分享对将来要出庭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这些ID和证据可以补充,所以其实还是很有力的。这是最简单的情况,我们再来讲剩下的六个案子。六个案子中,有五个是检察官或政府律师长时间提问,对当事人是比较大的挑战。另一个案子则相对简单一些,只是需要再补充一些内容。

    在这六个庭审中,只有一个案子是开了一次庭,当场就通过的。其他案件要么是开过多次庭,要么是一次庭审没有完成,需要继续审理。先讲一个最简单的案例,在这六个庭审中属于比较简单的。

   这个案子其实比较复杂,涉及计划生育和在美国参加的民主活动。但因为计划生育方面属于过去的迫害,面谈时未通过,但法官和政府律师希望了解过去迫害的证据。如果这一点成立,就不需要再考察他在美国的活动是否构成未来恐惧的理由。

      问题在于,这些事件发生在二十多年前,收集相关证据非常困难。案子中涉及证据的部分需要依赖当时就知情的人提供证言,而不是事后得知的信息。同时,法官也倾向于接受当时的病历或记录,而不是几年甚至几十年后提供的材料。因此,当事人的家人在中国找到当年的医院请求调取档案,但这些档案已经不存在。即便如此,当事人家人提供了证词,证明他们曾去医院索要手术相关病历,但医院未能提供。这份证词在案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这六个案子中,只有这个案子没有被检方严肃盘问,提交了一些间接证据后成功通过。接下来是其他五个案件,这些案件的共同点是检方的长时间提问,问题有时集中于当事人本身,有时则是针对当事人找到的证人。

    关于证据提交,涉及多种类型,比如照片、报道、音频、视频等。视频和音频无法直接作为证据提交,法官不会播放视频或音频材料。可以提交的包括从视频中截取的图片,以及将音频转录成文字的内容。此外,像微信、Telegram等社交媒体的截图,以及YouTube上的公开视频,都需要提供与案件直接相关的部分作为证据。

    一些更有力的证据包括税表,能够证明当事人在美国的捐赠记录。这些记录需要在报税单中有所体现,才能作为证据提交。

     关于音频和视频证据的具体处理,法庭不接受直接播放的形式,而是允许提交转录的文字内容或截图。这种情况下,原始证据仍需要作为参考,但重点是文字或截图的准确性和关联性。

    这些是案件中关于证据处理的几个重点问题。它并不是文字或者截图。那么,谁做了这个把音频转成文字?谁又做了视频截图?这是一个非常清楚的规定,不能由当事人本人完成,这样是不可靠的。一定要有一个第三方来完成。当然,这个第三方可以是律师事务所的人,这无所谓,但绝不能是当事人本人。负责此事的人需要提供一个证明,表明他们将录音转成文字的过程是真实、完整且准确的。例如,他要证明自己熟悉音频中的语言,并有能力将其真实、完整地转录下来。这种证明是必要的。

    类似地,从音频和视频转到照片也有问题。照片的来源是什么?根据《证据法》,需要确保照片真实、完整且准确地反映了当时的情境。拍摄照片的人是谁?拍摄后是否经过修改?如果有修改,修改到什么程度?照片是如何交给律师的?整个链条是怎样的?这些都需要清楚说明。

   开庭时,检方可能会直接问:“这张照片中的文字与其他照片相比,为什么看起来更突出?是不是经过处理的?”当事人必须熟悉自己的案件材料,包括自述部分和证据部分。例如,某些参加活动的照片、媒体报道中的照片等,这些都需要清楚来源。

有些人喜欢在社交媒体上分享照片,例如微信、推特等。如果照片是发布在推特上的,检方可以通过链接验证,比如打开推特账号,查看是否真实存在,以及发布的时间和内容。甚至,检方可能会问推特账号的名称、含义、注册时间,以及是否还能登录等问题。这些问题的答案必须准确无误。

     至于截图,微信截图在庭审中的证据效力通常较差,因为其真实性难以验证。例如,推特的公开链接可以直接核实,而截图可能是伪造的。因此,截图的证据效力比公开的社交媒体链接差很多。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截图不能提交,而是需要有更清楚的解释,比如对话内容的背景、对话双方的情况等。

     此外,如果是照片,最好能通过社交媒体或其他网站进行公开发布,并保留可追溯的链接,这样的证据效力更强。例如,发布在推特或其他社交媒体上的活动照片,具有更高的新闻价值和真实性。

      对于录音、视频、YouTube上的视频,也需要附上链接,确保检方和法庭能够直接访问并验证。这包括报道中的链接以及美国一些官方机构的报告链接,这些内容都可以直接核实。

    最后,当事人在面对检方提问时,必须对自己的材料非常熟悉。如果对自己的证据不了解,回答问题时不够自信,会影响案件的推进。因此,熟悉案件材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案件结果的保障。和你没什么关系,没有提到你的名字,但是我们作为国情证据,这个背景本身也是没什么问题的。在这个时候,在你自己回答问题不好、你的可信度受到很大质疑的时候,你递交的这种可信的独立的书面证据,比如YouTube上的视频、官方的报道,甚至包括中国的也好,任何形式的独立文字证据,都是可以把你的可信度重新恢复的。

    美国不是巡法,就是司法部下属的移民事务委员会,他自己也非常清楚地说了,这个判定很早就有了。在当事人或证人的证言可信度越低时,我们就越需要看他递交的书面材料,材料的可信度如何,这两个是结合起来看的。不能单纯地说因为你的证人可信度低,我就不看你的证词。当中有矛盾或不一致时,这也是很关键的。因此,证人或当事人自己在庭审时的表现也很重要,是否完整、一致、准确,证据的可信度也是需要评估的,而不是天方夜谭式的。

    另外,你递交的书面证据也是非常关键的。因此,我们建议客户一定要递交明确且可靠的证据。回到原点,检方对于中国在中国产生的证据并不是一概不能接受的,越早递交越好。总的来说,中国提供的证据问题比较大。什么样的证据更好呢?比如说你在美国捐款,给哪个机构捐款,是否有相关机构开具的免税证明,哪怕不免税,也要有相关记录。如果你把这些捐款记录交给会计师,会计师会把这些体现在你的税表中,这就是非常有力的证据,效力比中国的判决书还要强。

    中国的判决书有时并不明确,特别是对于一些敏感案件,很多细节并未公开,譬如周永康的案子、薄熙来的案子,相关判决书也没有公开。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案件没有发生,理解这些差异是很重要的。关键在于你自己递交的录音、照片、文章截屏、社交媒体链接、官方报告的链接,这些证据的效力是不同的。

     在准备这些证据时,自己和律师都要非常认真地准备,确保它们切实可靠,并符合证据法的规定。美国审判时,法官在庭审开始时会首先查看哪些证据被递交。检方对于被告递交的证据会提出意见,被告也可以对检方递交的证据提出异议。如果某个证据被驳回,未能进入证据列表,那么这个证据就失去了效力。没有证据的案件,胜算会大大降低。

    另外,法官可能会采纳某些证据,但如果证据递交得晚,效力会大打折扣。每项证据都有提交的截止日期,越晚递交,证据效力就越差。需要强调的是,案件的处理不仅仅依赖于当庭表现,还与递交的证据的质量和时效性密切相关。特别是涉及外语时,一定要有翻译的认证。

    接下来,检方和法官会询问一些具体内容,问题会比较多。事实上,几次开庭的结果都还不错,但当事人的表现仍然存在一些遗憾。移民官、政府律师、法官关心的问题非常简单:你在中国是否受到过迫害?迫害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涉及迫害,最初的询问一般会包括是否曾被逮捕、关押,是否曾受到身体伤害,是否曾受到威胁,是否与中国政府或警察有接触。第一次接触是什么时候?接触的频率如何?这些都需要清晰的回答。

    比如说,我是基督教的,然后官方不让我信教。那一个很简单的,接下来就问了,当然,首先要问这个事实是什么。是开除你学籍了,警察介入,还是学校、单位,或者是其他方面的人员实施迫害?你怎么知道是这个情况?

      你说是警察,怎么确定就是这个警察?有人去北京上访,然后坐着大巴车回来,大巴车上有没有政府工作人员?你怎么知道他是什么身份,这些都很重要。然后下车拉到哪里,拉到派出所了,派出所关了多久,怎么回事?这就表明知道,你知道施加迫害这一方的人是政府人员,怎么知道施加迫害的人是怎么迫害的?那好了,你做了个事情,你们接下来这个政府的事情就可以问了。你做的事情共产党怎么知道的?中国政府怎么知道的?你的单位怎么知道的?警察怎么知道的?好,那你是提供了什么信息?警察怎么知道你是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提供ID报告,填表还是怎么回事?

      这些全方位的整个过程都要提供,是他可以问到的。他可以问得很详细,警方可以问得很详细。一个问题,比方说,你说你是法轮功学员,你说你是基督徒,你说你发表了法轮功的言论,你说这个,经过的案件中,什么情况都有。

    一个最简单的问题来了,首先问了你过去在中国有没有受到伤害,这个伤害人士你做的这些事情,时间破坏那些人怎么知道的?那你又要自己来讲。有些人比方说,很简单,你看有个法轮功的,因当时政府他们就有备案,他们把我们这些人的信息都给记录了下来,这个甚至事隔多年之后,我已经离开单位了,离开学校了,离开那个什么地方的时候,新的地方还能找到我,因为警方有这个记录,这不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据吗?

      你说你就是在学校里面你参加了这个教会,那好,学校的领导,你说学校领导只要你不让在学校里面行教,学校领导怎么知道的,你要说清楚。我们当事人客户很多时候,他有个问题就是, 他不是直接回答问题, 他好像说了一个背景,他就以为说这个移民官或者政府领导应该知道, 不是的。你要直接回答一个, 比方我举个例子,你说你是基督徒,学校怎么知道的?你回答说,我室友呢,知道我是这个基督徒,听到了我的一些讲话,看到我的一些什么,然后这个,或者说类似法轮功,这个也都算,因为他们都在学校里面的,看到我这个基督徒。这个问题问的是说,你的学校的领导是怎么知道的,那些人怎么知道,你答的是说,我在宿舍里面做这个事情,室友有听到了,室友有看到了。

     当然我们理解,他的假设肯定是,他有一个就是说,哎呀,室友把这个事情接着报告了,或者说,对不起,你在回答问题的时候,你没有讲这句话,政府律师就当然不满足你的这个回答了。他的问题是说,政府一方,这个学校一方当事人一方,怎么知道,你回答是说,哎呀我们宿舍那个人知道了。你为什么不把话说全呢?

     你不能假设说,哎呦,他应该知道啊,中国有这种情况不对。你自己要把话说全。所以有些这种客户的时候他轻轻的,这时经常出现的,他没有把这个整个问题答完,他以为自己答了,我不是说了嘛。你说了那个是室友,那个室友是学校领导吗?那个室友是警察吗?是派出所的人吗?你自己要说完,这个是一个。

    所以呢,回答这个一个很常见的说,你说你做了这个事情,那中共怎么发现的?你说,施加迫害的那个警察,你怎么知道他是警察的?这种都是可以问的,还有这个类似的,有个人说,啊,我们在这个美国抗议的时候,这个有这个为中共工作人员的,有拍照有收集信息,你怎么知道他是中共工作人员的?这个东西我们当然是知道的,但是你要说明你怎么知道的。比方说在去年九一三抗议的时候,怎么知道的,有个人当时就说,啊,我们是中领馆派出这种东西,请我们吃饭,这个就是打击我们那一方的人,攻击我们那一方人就说,然后呢,又过去几个月,陆续的,快一年了,这个十个月了,有华盛顿邮报的报道,独立媒体的报道,说明确的把那几个中共领馆的人员,在现场的人员人民都提出来了。

     然后还有包括像这个西藏,学生志愿西藏组织,还有说这个香港民主运动的时候,他们这个两个团体,也有做了调查报告,也有把那个身份给讲出来,当时这个袭击的人员给讲出来。所以不仅仅有我们在事发现场就听到的东西,还有事发之后独立媒体的那种研究,还有独立团体的研究报告也要讲出来。你说谁谁谁,做了这个事情,你怎么知道的?你说是警察破坏,你怎么知道他是警察的?这很常见,其实在恐惧面前,也经常有这样的问题,啊,这其实也不难啊,这个那个。有些人就说的还讲一个,好玩的那个,回答说,怎么知道这个施加破坏的人这个是警察?因为他那个衣服上穿着这个井字的这个,服装,服装上有井字符号。但是这个翻译就搞笑了,翻译直接把那个井翻译什么?翻译成电话号码上那个井。我当时就一听这个不对啊,这个翻译错了。那个井其实就是警察的井吧,那之后就要介入了,就要指出来,翻译这么多问题,其实当事人自己可以解释嘛,那个政府一方听到了。

     之后就问他那个井字是什么意思。他其实是要说,这代表警察的意思,但他没有反应过来。过来就问这个符号代表什么,又花了很多时间。所以当事人自己呢,要清楚,问过来的问题怎么知道,然后现在就问了好,最后一次和警察接触无论如何,威胁是怎么发生的,你自己也要能讲清楚。有时候这种威胁可能是当面的威胁,所以一定要听清楚检方问的是什么问题。

      很多时候,当事人非常急于回答问题,如果没有听懂那个问题就直接回答,结果可能是错误的。人家问的可能是检方问的这个问题:中国政府人员和你的威胁,最后一次的直接威胁是什么?有时回答是警察找到了我的家人了。这个时候让检方很无奈。我的问题非常清楚,就是和你直接的威胁是什么。如果不明白,你就反问他。直接威胁是指打电话呢,还是指当面的威胁?但是不管怎么威胁,你说警察跑到我家里威胁我家人,这能算对你的直接威胁吗?他都没有和你接触,怎么能算直接威胁呢?

    如果听不懂就听不懂,反问是可以的。再说一个问题,你回到中国这个东西会被判什么刑?这其实是两个问题:定什么罪和判什么刑期是不一样的。你听不懂就反问他,回到中国说要判什么罪,还是说判那个罪,刑期是什么?如果听不懂就说听不懂,给他澄清。听懂之后你要直接回答问题,不要假设自己知道什么事情然后回答。

     你要说这个东西会被举报,如果你链条没有讲清楚,要说清楚。不能把话说半截,或者问你问题你没有回答,回答的是另一个问题,这样都是很糟糕的。有一个当事人就是这样,他是有很好的教育背景,在美国读过书,但他也是这样,急于回答问题,但回答又没能说到点子上,别人就觉得,为什么不直接回答这个问题,绕来绕去不回答。其实是因为他没听懂问题,但是法官和检察官听到他绕圈子,就会觉得当事人并没有听清楚。

    另外,假设你没有说出来就跟没说一样。如果有问题没有回答清楚,就要补充完整。比如说威胁你家人这一点,警察对你家人有威胁的事情,要清楚地说出来。如果说警察威胁了你家人,那就说明是对你的威胁,别再做什么假设。

    如果翻译打断了你,不要说不让你再说了,意思是说给我翻译的机会,翻译完了你再继续。如果你自己不接着说下去,你自己就陷入了困境,这样很麻烦。

      在回答问题时,检察官经常会问两种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你的字数里没有提到某些事情,为什么应该提到的却没提到?其实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确实没提,另一种是那个事情本来就不需要提。比如说有个人,出国记录很多,但这些记录跟这次来美国没有关系,这个问题在移民官的调查中从未提及。这个人犯的错是他自己没搞清楚,导致没提到不需要提的事情。

    其实是政府理事犯的错误。他就没反应过来,急着回答问题。我觉得东西不太重要,怎么样的,所以一定要自己熟悉自己的材料。然后还有一个,那个当事人说:“我去了香港参加了某次抗议活动。”检察官就接着问:“你去香港抗议活动名字叫什么?”其实非常简单,他自己去过香港,维园嘛,六四纪念嘛。他就不说这个。他自主中明明白白地写了这个东西,却说了另外一个活动,检方就也来了兴趣:“你自主中说到的是参加了这个活动,什么时间?那你现在为什么告诉我你去香港参加的是另外一个活动?”

    另一个事,自己的材料不熟悉,这不是给自己挖坑吗?当然他最后解释说:“我其实是笼统地提到了以前怎么怎么回事,我认为那个细节呢不是那么重要。”但是你对自己的材料不熟悉,对自己的事情表格不熟悉,这时不就被人挖坑了吗?其实你并没有犯这个错误,但好像检方也说:“你真以为自己犯了这个错误了?”你真的又说什么什么。所以说,非常重要的事情,一定要熟悉自己的材料。而且熟悉这个材料不仅仅是针对多方当事人都会出现的问题,不仅仅是只熟悉你的自述,还有包括你提交的证据,甚至你自己写的,或者别人写的证词。

      别人写的证词里为什么没有出现你说的这个事情?或者说这个别人的证词,为什么你没有讲,或者你讲了这个事情,为什么别人的证词里没有提?都要熟悉,知道答案。每个人情况不同,自己要知道就好了,但也要能反应过来。如果你自己都不熟悉,他自己写了个回国书。回国书里提到:“我和谁谁谁谈了什么什么的信息。”然后警方就非常兴奋:“你告诉我,为什么你向中国的警方报告了什么什么事情?”没有写。没有说,这个人还好,他就很熟悉这个事情,不对。他说:“我提交的证据中说的不是我向中国警方提供了什么东西,而是说我在我单位的时候,迫于压力的情况下说了某件事情,我从来没有向中国警方提供什么。”

     假如你设想一下,如果你自己不熟悉你的材料,警方这时候问:“你为什么向中国警方提供关于什么东西?”你自己怎么办?你就慌了。所以自己提交的材料,不仅仅是你自述中写的东西,你自己提交的其他的报道、文章,关于你写的,或者说是别人写的东西,什么关于你的,都要熟悉。否则的话,你等到在现场时,可能就被别人吓住了,被政府律师也好,被法官也好吓住了。你不熟悉的情况下,怎么辩解呢?这是第一种,一定要熟悉的情况。然后第二,熟悉了之后,怎么回答?

    确确实实有些情况,比方说,有个人说他被警察打了。怎么打的呢?他说到了派出所之后,警察打了他一下脸,然后接着用警棍把他的腿打断了。好了,等到面谈,等到上庭时,他自述中写的是他在派出所被警察用电棍打断了腿。这个事情都有。等到上庭时,他又说出了他还被警察打了一巴掌。那个移民官很开心,政府律师也很开心,为什么自述中没有这个事情?其实答案非常简单:我讲的是更严重的事情,导致我腿受伤,然后事后一系列上访的事情。打我一耳光的事情和这个比起来一点都不重要,确确实实没有那么重要。他认为最重要的事情他已经说出来了。

    其实有时候警方会问:“你觉得这个事情重要不重要?”如果你答了“重要”,你以为好像这个事情应该提到,但他就问:“如果重要,为什么没写?”有时候警方就不这样,他不吓你,直接问:“你刚才说的这个事情,为什么你的书面资料中没有写?”所以你自己要能回答。如果不熟悉自己的材料,不熟悉自己的案子,自己不能把这件事情说清楚,那你就麻烦了。

     最后在这两个案子中,法官都说:“我认为这个遗漏是无意的,是轻微的,不是很重要的事情。”其实当庭就批了。但如果你自己答得不好,后果会越来越麻烦。所以这是提到的一些内容。我们直播多长时间了?35分钟还是多少?线上有多少提问?有多少时间了?30多分钟。没事,我再稍微讲几分钟就结束了。其实内容还蛮多的。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就是关于证人。这个证人不仅是当时自己的证人,甚至家属也可以作为证人。比如有些人说来时他的配偶在这里,这种情况很常见,或者说他找了一个证人是一个知名的证人,这时检方可以开始质询证人了。你说你回到中国有问题,不就是当事人吗?你说你有风险,你害怕,你提交了那个证人。你递交的证人回到中国,或者说你的家人当时在美国说他们就在中国,他没有遇到问题。这个怎么解释?

    所以一定要非常熟悉这个情况。有些证人当然很简单,我那次回去已经是15年前的事了,到现在这么久都没有回去,不让我再回去了。我之前20年前回去过一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或者15年前回去过,那就无关紧要了,但要明白这个事情。

   有个证人说,好的,我是法轮功学员,但我的老公在中国的时候他不是法轮功学员,政府没有找他麻烦,中国政府要找的就是我。你自己要能说清楚这个问题,这并不是不重要的事情,因为你的证人要讲的内容对你来说还是很重要的。

     然后,还有一个就是做证人的时候,这个细节上,证人有没有拿钱?不是说证人不能拿钱,旅费、交通费这些东西。证人不在现场,有个证人从纽约飞到加州,当事人给他提供了旅费,这一点问题都没有。但这个法官和检方也是可以问你,这个证人做过多少次证人?你下一次打算什么时候作证?你作证有没有收费?你为什么要作证?这些都是可以问到的。有时候非常直接,你为什么要来做证?这个都是很关键的。

     最后,再讲一个问题,就是我刚才已经提到了,比如你自己在社交媒体上的发言,或者接受报道,或者去抗议做了什么事情。检方多次问到一个问题,你做这些事情知道有危险吗?你知道有危险,为什么还做?你做这些事情的目的是不是为了写在你的庇护申请里?你开通推特是因为你来美国后申请庇护才开通的吗?你是不是为了申请庇护才开通的这些事情?这些都是可以问到的。

     怎么答呢?当然,我今天是不可能说这个事情的,和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但这些问题都是可以问到的,你自己需要考虑到这些问题。你为什么做这些事情,包括拍照、提供照片。你在现场为什么拍照?拍照的目的是啥?谁拍的?你怎么拿到这些照片?这些照片是怎么给律师的?中间有没有修改?这其实是很重要的事情。可以问到的,发生的事情。

     那你的情况是怎么样?怎样符合自己的情况回答?这些问题就要和你的律师好好商量了。今天我的讲座就到这里,然后现场也有观众,线上也有,欢迎提问。

    如果有问题,可以优先提问。陈律师,如果有其他现场观众提问,请重复一下。

好,OK,谁有问题?陈老师,陈律师在问的,我来问问你。陈律师说到了,在这个自述书和自己的证据链中要回答检方的问题。那么,这个问题,除了是表面上已经写好的东西之外,是否可能会问到写好的事情中,涉及的某一件事,让你拓展介绍一下,或者介绍一下它的背景,或者它的时间?这是很常见的。

      我回到这个向线上的观众介绍一下这个提问。观众说他自述和证据中已经提到了一些事情,可能写得比较多。那么,等到开庭的时候,检方会不会就自述中提到的某个人物或事件继续展开发问?答案其实非常简单,会,这个是挺常见的。因为什么呢?你说你做了一件事情,你是自述中提到的人物。检方最重要的事情是有两个证据:一是你自己提到的证据,二是检方通过可靠的方式拿到的证据。你提到的就是这一点,你必须申请提到这个。另外,检方通过其他方式,比如说你之前在美国向美国大使馆申请过签证,或者向美国政府通过其他渠道提交过什么东西,或者说有些人在美国被抓了,有类似的指纹记录等。

     检方首先要考虑这两方面的证据。他们只能基于证据提问,不能问一些无关的事情。比如这个当事人申请是基于基督教的理由,检方突然对法轮功特别感兴趣,问你来解释一下,这是不可能的。检方一定要基于你材料中的内容提问。

     这个逻辑下去,你材料中提到的说,我说了某个事情,我为某个人发声,我参加了某场活动,我接受了某个媒体采访,我当然可以问你那个媒体是怎么回事。你说他是这个反华媒体,你怎么知道的?你说那个中共把某个组织定义为反共的敌对势力,怎么回事?有什么证据?你说你为某个人去发声了,你去支持某个人了,那个人是谁,做什么的,现在在哪里?你为什么去支持他?你这种问题都遇到过。你支持香港的,香港现在什么情况?你为什么反对中共?这个香港、台湾什么情况?你为什么要支持台湾的自由民主?西藏什么情况?你为什么要为藏人发声,和你什么关系?这个逻辑,我早就讲过,我反复的讲过,原因是因为美国。

      我可以一再的重复,美国政府非常清楚,中国人来到美国申请庇护很容易,是因为中国的人权纪录太糟糕。哪怕一个人过去在中国没有受到过迫害,他来到美国才想起来,才敢于表达,这符合人的场景。很多人这么做,但也有很多人不是真心实意的这么做的。那我问的这个问题非常简单,我就是要考察你是否真的了解这个情况。我不是说像那个基督教的时候,有些小朋友问我,你这个我们来谈谈你最喜欢的圣经公是怎么回事,你怎么信教,因为你从不信到信,绝对是不信,很少有人说我们几代人都是基督徒,这种在中国比较少的,从不信到信,你这个经历怎么回事,受洗怎么回事,参加教会活动怎么回事?

     你自己看经文怎么回事,我们来谈谈,这个地狱是怎么回事,天堂怎么回事,都可以谈。你说你是个基督徒,你答不出来这条问题,那我为什么觉得你可信?对不对?这些所以你自述中提到的,包括你材料中证据中提到的都可以问。就是说,不仅你是你自述的内容,也可以是你家里哪个证人写出的一份证词,你自己写过的某篇文章,他可以问你最后发表的那篇文章是什么,你为什么写那篇文章?确实有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个人,你的学历是什么,小学,你出生没毕业,你写了多好段?你写那篇文章,那个内容是什么?你怎么知道这个的?

     你说你研究刘晓波,刘晓波是谁,怎么回事?你说纪念哪个人,李文亮,李文亮什么情况?你说你去支持这个香港,支持西藏,西藏发生了什么,香港发生了什么,台湾发生了什么,当然可以问啊。你说不清楚,我就认为你不可信啊。我就认为你做这个事情不是真心实意的呀,这很重要的这个问题。所以一定要熟悉自己的材料,这个不仅有关的这个证据,还有包括你这个其他相关的证据,非常重要,包括你证人提供的东西。有的人就是他以为人家不看那个证据是这样,当然是,检方很在意这个政策的。

     如果他从中找出来不一致,找出谋利,他就非常开心。然后有时候他还会说,哎呀,你说你服役了,因为中国的那个户口本上有这个问题。服役的,还有宗教信仰的,问题,这个好,还有工作单位的问题,住址的问题,你这上面写的你在中国住址是那个,你户口本写的住的是那个,怎么回事?给我解释一下。有的人就很爱钻这个户口本。其实你自己能解释清楚的话,这个因为中国现在的户口本不像以前管理那么严格的,还能解释清楚。但如果你自己不熟悉,你就给人家一个印象,你在别人,你在造假,你在回避什么东西,这不就麻烦了,对吧?好,我们看看现场再有什么提问,然后接下来我们就要回答网上提问了,好吧。我要问,有吗?我的问题,他所有的问题都问,嗯,好,好,好,OK。那我们就看看这个网上的提问了,啊。

     这个问题是,陈律师,一家三口带个小孩通过率会高点吗?这个,其实我以前回答过,除非你能说明带个小孩会导致你回到中国受迫害的可能性会增加,那个小孩有什么特殊情况,不然民官根本不在乎这个,法官根本不在乎这个情况和有几个小孩没有关系。但是在现在的情况下,我有一个这个,我以前之前回答过,在511令仍然生效的时候,一家三口的这些人呢,他本身他就是符合一个,除非你这一家三口另外两个人已经有绿卡了,当时人只有一个人没有绿卡,这种情况显然不是。一个人没有绿卡的情况下,你就会符合申请庇护的资格,不用受到511的限制。但如果一个单身汉,他就会受到511的限制。

      在目前情况下,假如说他是2023年5月11号之后进来的,他除非他符合其他例外,所以他不会说通过率更高,这个基本上是没有的,除非你是我刚才讲的,很清楚,就是说你的案子和那个有小孩本身就有关系。比方说那个小孩有一个特殊的什么情况,或者特殊的什么信仰,或者这个小孩自己本身就反共了,或者他有一个特殊性取向了,或者怎么不管怎么回事吧,中共对那个小孩非常感兴趣,会导致你家有麻烦。

     如果不是这个样子,就不会说因为带个小孩通常会更高,但是这个他会目前的,如果你是511之后进来的,会说你仅仅是通过这一条,有这一条你就有资格申请庇护了,你又不是说仅仅不能申请庇护,只能申请A4卡,所以好处倒是有的。好,下一位。还有三个问题。请问,如果入境后居住在洛杉矶周边,提交庇护之后,后面就不能随便搬家了吗?

    如果在洛杉矶,但是庇护申请递交到旧金山可以吗?这当然不好了。美国有这么多法庭,包括如果他是合法入境的,他就是说那取决于是哪一个移民局,不同的办事处,他会分配到哪个地方,当然是取决于你住在哪个地方。住在哪个地方之后,不是说你不能搬,这肯定没有这种限制。美国的居住是指你离开一个地方后还愿意回来。

      假如说你看,我现在在洛杉矶定居,但有一段时间我要去哪儿玩,去那个地方见个朋友,去那个地方做个临时的短期工作,工作两个月,我家人仍然在这边,我还是要回来的。那么没问题,你仍然是在洛杉矶这个辖区,并没有改变。但假如说时间长了,哎呀,我小孩在那个地方生病,那边有很好的医院,我去那儿治病。然后我们整家或者你觉得那个学区很好,我不喜欢洛杉矶的学区,我喜欢尔湾哪个学区,我喜欢东吴哪个学区,我们就搬家过去,这时候法庭的管辖区就变了。这时就需要报告,因为如果你没有告诉法院,那样会给法官、检察官留下不好的印象,对你不利。所以我们并不支持客户隐瞒这种情况,除非你有合理的解释。如果只是短期离开,自己在这边有固定的地址,还会回来,报税也在这边,跨州去的情况,说明清楚是可以的。如果你去外州没有办新的驾照,仍然在洛杉矶报税,那当然没有问题。这就是地址问题。

     下面还有几个问题。如果庇护之前递交过NIW申请,再递交庇护申请会不会相互产生不利影响?这两者没有关系。NIW是指国家利益豁免,在EB2这个职业移民类别中有两个独立的途径,这两个途径互不干扰。你在美国递交了NIW申请,基本上意味着你仍然拥有合法身份,比如你是学生签证,或者是B2签证进来的,无论身份如何,只要有效,在此期间递交庇护申请,就意味着什么呢?如果庇护申请被拒,你不会被传唤上庭,因为你身份仍然有效,只不过是庇护被拒绝了。如果以后情况有变,或者你认为移民官的拒绝理由不成立,你可以再次申请庇护,对你递交的其他申请,如婚姻绿卡、NIW、L1签证等没有任何影响,完全是并行独立的,所以不用担心。

     还有两个问题,回答完这两个问题后我们再看现场有没有问题,我们就可以结束了。向陈律师请教一下,如果在移民法庭阶段,政府律师内心也认为这个案子法官应该批准,政府律师会主动撤回起诉吗?还是虽然内心觉得法官应该批准,但考虑到作为律师的职责,也要继续攻击当事人呢?这个很简单,我们在洛杉矶,其实在纽约也有类似的情况。

     如果政府律师认为你的案子非常好,他会做一个表态,或者像在旧金山,在洛杉矶,政府律师直接不出庭了。法官你要批就批吧,我们尊重法官的判决,我们对本案没有意见,不出庭了,我们认为没有必要继续出庭提问。法官自己要批就批吧,不批也是法官的事。所以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检方认为案子非常好,至少有三个案例是这样,材料很充分,当事人表现也很好,法官当庭直接批准,检方没来。检方没来就很简单,没有原告指控你了。还有一种类似的情况,陈律师,你能不能不再问问题了?我只是问你一个非常简单的背景问题,你有没有当过兵,是否犯过罪,是否来美国是为了做坏事?没有,没问题,批了。

     如果政府律师真心认为你的案子好,案件就会非常容易通过。但是他不会放弃起诉,放弃起诉是什么意思呢?因为你是被移除对象,如果放弃起诉,其实你没有获得任何身份,只是说我不继续驱逐你,所以他不会撤回起诉,撤回起诉对你其实不利。

他直接会说我没有什么反对意见了,听你法官的。法官要批就批,这种情况下法官一般都会批的。我们还有一个案子非常好, 当事人一句话也没说。法官虽然说检方没来,但还是挖了三个雷,法官一一把这三个雷给排掉。检察官胡说八道。

     还有一个例子说,法律上有一个居留权或者有资格,如果他有拿居留权,法官是不能批他庇护的,可以批A10,这是一个美国法律上写的事情。检方没来,但他还挖了坑。当事人提交报告中,有他在来美国的过程中接受某个媒体采访,那时候发生在中南美洲。是不是他有这个国家居留权?法官就说胡闹,接受媒体采访和那东西有什么关系?所以法官根本都没有问, 说当事人是不是在第三国也没有居留权,直接是说这是检方非常可笑的一个推断,根本就没有完成。检方的责任就把那个东西给打掉了。所以当然是还是有利的。

      好,我们现上有最后一个问题,待会如果线下还有问题再提问,不然我们就结束了。好,线上的这个问题是说,请问如果在国内有限基督教,如果只是公开的教会,对于申请宗教庇护有帮助吗?在国内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到美国之后再进行美国的教会活动可以申请宗教庇护吗?

     这其实涉及到很重要的一个问题,美国的法官、移民法官、检察官在涉及到中国他们其实很熟悉。中国的基督徒数量很多,中国基督徒有去那种政府支持的公开的三自教会,也有去的是政府反对的、受政治限制的三自教会。所以如果这位当事人在中国参加的就是和家庭教会完全没有关系,只是参加的公开教会,那么仅以这个理由申请庇护肯定不会通过的,因为中国政府允许这个教会的存在,而且是政府支持的,你继续回去就好了,除非你有一个非常特殊的理由:虽然是公开的教会,但我已经被反共党了,那就还是可以的,对不对?但是也没有什么担心,就是说有些人很多人的时候,他一开始去到这个教会他没有接触到。

      毕竟要承认,既然是地下教会,既然是家庭教会,既然不是像那种官方认可的、可以公开成立十字架的教会,你就不知道家庭教会在哪里。我一开始去的只是官方允许的这个教会,但我在这过程中,如果你自己发现了,三自教会非常的背逆,背叛主的这件事情,唱红歌、挂习近平像,搞那些荒唐的事情。你这次产生了反感,脱离了那个教会,来到美国之后,你继续去,美国当然就没有任何说哪个是政府许可教会,因为美国宪法说得非常清楚,政府绝对不可以做这个事情,你不能限制这个教会,也不能政府去资助那个教会。在这种情况下,你去美国,当然都是这种家庭教会,其实都是的。但是这个教会和中国政府什么关系,那就要说明了。有些他们可能是支持共产党的,有些他们自己是独立的不接受这种事情,他们甚至支持中国的那些家庭教会被迫害的。

    如果你参与了这些教会,那当然对你自己的身心庇护的材料,以宗教理由申请,那肯定还是一个很好的理由。但是美国我还要说,在美国申请庇护中,实际上我们知道的, 通过庇护最多的是以计划生育为理由申请的,通过最多的就是基督徒的例子,实际上就是很多人,因为美国反而知道中国有上亿的基督徒,没有1/10的人受迫害。如果你不能证明你自己和那些被迫害的基督徒有关系,那很不幸你的案子就要被拒绝。

     好,我们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如果线下没有问题,我们就再提问,如果没有的话,我们今天的直播就到此结束了。我想我认为是这种现象,别人拿回合物一拳,我就被监视命了,剩下的这些材料就是上岗的一个胆子,到医院的一个监视的胆子,别人就抢走了。你这个是来得比较晚,没有听到我们的回答。我曾经举过一个例子,就是说有一个计划生育的案子,它是30年前发生的事情,没有任何书面证据了,只有一个什么呢?他丈夫的证词,他姐姐的证词,然后他姐姐现在跑到中国医院去,去找在国内的家人,看医院能不能提供命令,没能提供命令,把那个证明说回来,就是三个证词,他一样的这个理由是通过的。就是说不在于说那个书面证据到底是什么,你要能够解释清楚,那个事情是怎么回事,我如果没有那个证据,为什么没有了。

     移民官会考虑这个,不会说你在中国递交了完整的有判决书,有这个有那个,我就给你,没有那么一回事。很多,我知道很多,包括法轮功的案子,包括钱的案子,这些东西都有,账也没有过,没有这些证据的账有过的。所以,区别并不在于说,是你这个证据啊。你自己认为这个重要的证据你能不能拿到,而是说如果有这个证据,你不能提供,你能解释这个原因是什么。如果哪怕没有这个证据,就是如果没有这个证据,你能说明这个原因是什么,如果有这个证据,你能解释这个证据是怎么会产生的。所以自己你们呢,就是当时老是担心说,啊我没有那个证据,我没有那个证据,不对,不是你以为的样子。好吧,那今天就到此结束了。谢谢大家。

CHUANG LAW FIRM STATEMENT

CHUANG LAW FIRM STATEMENT
Decembe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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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ang Law Firm

陈闯创律师楼声明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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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犯罪记录,会影响在美国拿身份吗?

根据美国移民法律规定,犯有严重重罪的非绿卡外国人,会被立即强制驱逐,没有资格获得庇护和暂缓遣返等其他救济,也不能上诉。离开美国永久不能再入境,如再非法入境则处以最高20年的监禁。

美国刑法中规定的犯罪,一般分为重罪和轻罪,重罪一般是被判刑超过1年的罪行。移民法中所称的严重重罪,并不一定是刑法规定的重罪,就联邦移民法而言,犯罪行为无需在犯罪发生地被定性为“严重”或“重罪”,即可被视为“严重重罪”。“严重重罪”是指国会决定定性为严重重罪的任何犯罪。正如两位著名移民法官所指出的,许多“非暴力、相当轻微的轻罪在我们的移民法下被视为严重重罪。”

定义比较复杂,简单来说,可判处一年以上监禁的罪行是严重重罪,
但不包括:
(A) 任何与违反反垄断法、不公平贸易行为、贸易限制或其他与商业行为监管有关的类似罪行有关的联邦或州罪行,或
(B) 任何被州法律定为轻罪并可判处两年或两年以下监禁的州罪行。

美国移民法中的“严重重罪”一词涵盖了 30 多种类型的罪行,包括:
谋杀
强奸
未成年人性虐待
贩毒
枪支贩卖
爆炸物犯罪
洗钱
财产犯罪,监禁至少一年
勒索或收受赎金
儿童色情
敲诈勒索
赌博
卖淫
国防信息
机密信息
破坏
叛国罪
欺诈或欺骗,损失超过 10,000 美元
逃税,收入损失超过 10,000 美元
偷运外国人
文件欺诈,监禁至少 12 个月
商业贿赂
妨碍司法公正
伪证罪
未出庭受审,可能被判处两年或两年以上的监禁

很多人听说回中国要办回美证,谁能办理回美证?

USCIS规定,非公民离开美国前,需要按照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旅行证见,包括返美证、难民旅行证件或者回美证。

1.Advance parole回美证:没有绿卡,在绿卡等待期内要离开美国,需要办理的证件,凭这个回美证就不要签证了。

2.Re-entry permit(返美证):有绿卡的要离开美国超过1年,需要事先申请返美证,有效期是2年,如果超过2年回美,也不行。

3.Refugee Travel Document难民旅行证:具有难民或获得庇护身份的人,需要离开美国的,事先要申请难民旅行证件才能返回美国。

对于申请了庇护但案子还在等待期的小伙伴,是没法申请回美证、返美证、难民旅行证的,离开美国即意味着放弃庇护。还是在美国好好呆着吧。
庇护已经批准了或者已经有绿卡了,能拿着回美证等证件回中国吗,这会带来双重风险:中国看到你在美国申请庇护可能没收你的护照,美国看你回到中国没事可能认为你的庇护事由已经消失。

大庭中最常见的错误,你会犯吗

说一个面谈或上庭中很常见的错误:

当事人在回答问题时(不管是庇护官、律师、政府律师还是法官的提问)一般是应该问什么答什么,简明扼要。

但总有些问题的答案会比较复杂,不可能两三句就说得清楚,这个时候也不可能长篇大论一次说完,毕竟还要给口译员时间来做出反应。如果当事人说得比较多的时候,提问者往往会打断他,提醒他暂停来让口译员反应。

可惜的错误这时候就会经常发生了,当事人在被打断以后,很乖的停下来让口译员去翻译了,但是等人家翻译完,当事人却闭嘴了,经常不接着说下去,要么是忘了说下去,要么是误以为自己不能再说下去而等着再被提问,但往往这时候移民官就不会追问了,就以为你已经说完而不再问下去。

结果当事人根本就没把这么重要的问题回答完,回答清楚。这种错误屡见不鲜。

移民法官告诉你,是否符合迫害的标准

法官告诉你是否符合迫害的标准

为了获得庇护资格,申请人必须符合《移民和国籍法》中难民的定义。

一、什么是难民
任何人身处其国籍国之外,或如果某人无国籍,则身处其惯常居住的国家之外,并且由于种族、宗教、国籍、某一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或政治观点等原因而遭受迫害或有充分理由担心遭受迫害,无法或不愿接受该国的保护。”申请人有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符合难民的定义。

二、有充分理由担心遭受迫害
1.法院认为“因种族、宗教、国籍、政治观点或属于某一社会群体而对生命或自由的威胁始终是迫害。
识别迫害极其依赖于事实和证据,并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五大类是法院认可达到迫害程度的虐待行为:
严重的身体伤害;
强制性医疗或心理治疗;
对刑事犯罪进行不公正的起诉或不适当的惩罚;
严重的歧视和经济迫害,以及
严重的刑事敲诈勒索或者抢劫。
如下文所述,成功的申请者必须证明迫害是由五个受保护理由之一(种族、宗教、国籍、PSG 成员身份或政治观点)引起的。

三、严重身体伤害
最常见的迫害形式是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包括监禁、绑架、酷刑和殴打。强奸、 性侵犯和其他形式的性别暴力也属于迫害。
除非威胁本身造成重大伤害,否则暴力威胁通常不足以证明过去的迫害。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发出威胁的团体有意愿和能力实施威胁,威胁将更有可能证明未来的迫害 。申请人家庭成员遭受暴力也可作为庇护申请的证据 。

四、强制医疗和心理治疗
移民上诉委员会认为,强制收容、电击治疗和注射药物可能构成迫害。中国政府实施的强制性计划生育也可能构成迫害。
然而,无法获得足够的医疗通常不被视为迫害。艾滋病毒阳性的庇护申请人将很难以此为由获得庇护身份。

五、对刑事犯罪的起诉不当或处罚不当
如果因违反公正执行的法律而受到刑事起诉,则不会获得庇护身份。但是, 如果有严厉的惩罚或陷害起诉,起诉可能被视为迫害。
许多国家仍在刑法中禁止同性恋行为。然而,这样的法律的存在可能不足以证明存在迫害。

六、经济迫害和其他形式的严重歧视
一般来说,骚扰和歧视不会构成迫害。迫害被视为一种极端概念,不同于针对少数群体的一般歧视。法院承认的一种严重歧视形式是经济迫害。经济迫害要求存在基于受保护理由而故意施加重大经济不利条件的可能性。法院认为,无法从事自己选择的职业,而不是完全无法找到任何谋生手段,并不构成迫害。
严重歧视可能成为艾滋病毒携带者申请庇护的理由。然而,歧视必须超出医疗不足的范畴。

七、严重敲诈勒索、抢劫罪
如果敲诈勒索明显且有选择性地基于法定的五项理由之一,则敲诈勒索可构成迫害。

八、建立有根据的恐惧
为了证明有充分理由害怕被遣返,庇护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在主观和客观上都害怕返回原籍国。主观 因素要求申请人证明真正害怕遭受迫害。客观要素的检验标准是,在申请人的处境下,一个理性的人是否会害怕受到迫害。客观要素要求有可信、直接和具体的证据来支持对迫害的合理恐惧。根据 最高法院的说法,低至 10% 的迫害可能性就足以产生足以获得庇护的充分恐惧。只要客观要素由证据确定,就无需证明情况可能会导致迫害。只要迫害有合理的可能性就足够了。

九、过去的迫害
申请人可能仅根据过去的迫害而获得庇护。如果申请人充分证明过去遭受迫害,则推定他们有充分理由害怕遭受迫害。但是 ,如果大量证据表明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或者申请人可以合理地搬迁到原籍国的其他地方,则可以反驳有充分理由害怕遭受迫害的推定 。
即使没有充分证据表明申请人有遭受迫害的恐惧,但如果申请人有令人信服的理由表明他们不愿意或无法返回,并且理由充分,表明他们过去遭受迫害的严重程度,或者申请人证明他们有遭受其他严重伤害的合理可能性,申请人仍可能获得庇护 。
如果申请人在遭受初次迫害后在其原籍国停留了很长一段时间而没有发生任何其他事件,那么基于过去的迫害提出有充分理由担心迫害的论点可能会被削弱。如果申请人在 抵达 美国后返回原籍国,这对案件非常不利。 平安回国可能是有助于反驳由过去的迫害所建立的未来迫害推定的一个因素。
如果申请人对未来迫害的恐惧与过去的迫害无关,则申请人有责任证明这种恐惧是有根据的。证明 过去的迫害通常是庇护申请最有力的证据。

十、个人对未来迫害的恐惧

即使没有遭受迫害,个人也可以表现出有充分理由的恐惧。害怕未来受到迫害往往是证明自己有资格获得庇护,申请人需要提供令人信服、准确且明确来源的事实和证据。
移民上诉委员会列出了庇护申请人必须证明的以下四个要素,以证明有充分理由害怕受到迫害:
1.申请人具有某种信仰或特征,迫害者试图通过某种形式的惩罚来克服他人的这种信仰或特征;
2.迫害者已经知道或可能知道申请人具有这种信仰或特征;
3.迫害者有能力惩罚申请人;
4.迫害者有惩罚申请人的倾向 。